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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和谐市场 成就优秀供应商

作者:张扬 张鹏 发布于:2007-03-21 16:5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年来,随着政府采购工作的逐步深入,政府采购力度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供应商看好政府采购这方市场。因此,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让实力雄厚、有竞争力的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已成为当务之急。

目前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不少企业曾长期处于计划经济环境,积极参与竞争的意识相对缺乏,尤其是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长期以来已适应了国家给予的多种优惠政策,面对迅速兴起的政府采购市场,做为潜在供应商的他们却暴露出不少问题。

  重大商机认识不清 政府是全社会最大的采购主体,通常有着严格的预算安排和采购计划,有较强的资金保障和较高的信誉,对供应商具有巨大的吸引力。按照国际口径计算,政府采购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GDP的10%左右,尽管目前我国还未达到这种比例,但每年政府用于购买性支出的财政预算内、预算外资金达数千亿元之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已是必然的趋势,但有的供应商对此认识不清。

  市场反应过于迟钝 政府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求向全社会公开相关消息和信息,尽量扩大政府采购信息的受众范围和知情面,吸引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鼓励形成有效的竞争局面。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应主动回应和积极反馈,但在实施政府采购的过程中,不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指定媒介或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不清楚,经常出现看不到招标信息和超过规定时间投标的情况,对自己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也存在着知识上的空缺和行动上的盲目。

  缺乏了解,盲目操作 由于政府采购制度起步时间不长,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的准入规定还不够完善,部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政策了解甚少,认为政府采购的目的就是为了节省财政资金的使用,故在报价时一味压低价格,甚至不惜以亏损来换取中标。这种脱离实际的报价,不仅会让采购人或评审专家对产品质量产生质疑,往往还会引起同行间恶性竞争,对企业本身的发展也不利,背离了政府采购的本来目的。而有的供应商走上另一极端,认为政府的购买力和资金支付能力比较强,所以心存侥幸盲目抬高报价,结果在激烈的政府采购招投标竞争中失败。

  缺乏良好竞争心态 供应商只有凭借优质的产品、良好的服务、低廉的价格,通过公平的竞争才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获胜。而某些供应商却认为,政府采购只能迫使自己降价让利,是在人为地促使供应商恶意竞价,从而对政府采购产生了抵触心理。

积极保护供应商合法权益

  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供应商信任政府采购制度,积极参与竞争是一件好事。正因为供应商相信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相关各方才更应该给供应商创造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建立一套有效保护供应商合法权益的机制。政府采购虽然已有一系列规章制度陆续出台,但这些法律、法规绝大多数是在节约财政资金和反腐倡廉的角度上出发的,而对供应商自身来说,迫切希望有一个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规出台,以便以平等的身份加入到政府采购活动中来。财政部第20号部长令的出台因此应运而生,它是站在政府与供应商双重角度上制定的,它不仅使供应商积极地参与政府采购的竞争,又限制了采购人的随意性。

  供应商有要求公平竞争的权利 政府采购资金的来源是税款,作为纳税主体之一的供应商有权要求享有平等的市场准入条件,以及获得政府订单并通过与采购实体之间的市场交易谋取利益的机会。政府应鼓励更多的供应商加盟政府采购,并从标书的购买、保证金或中标服务费的支付等个方面充分考虑供应商的需求,尽力提供优质的服务和宽松的竞争环境,严格防止不正当竞争和垄断,杜绝供应商之间的串通行为和采购人的舞弊行为,以赢得广大供应商的理解和配合。

  法律规范的核心是程序性规则 若程序规则粗糙,则等于将采购操作中存在的问题交由政府采购经办人自由掌握,而往往就是这些操作细节决定了供应商的命运。为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应适时制定更多、更完善的制度和规则,真正使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而在程序规则薄弱的情况下,为杜绝违规采购、暗箱采购、人情采购,维护政府采购的“阳光”本色,政府采购应避开三种供应商,即:无资质的供应商、有不良经营行为的供应商和人情、关系供应商。

尽快建立供应商数据库

  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发展,宽带的构架、普及,网速的大幅度提高,网络采购已成为电子商务的重要形式,而政府采购同样经历着这一进程。近年来,大批政府采购网站纷纷建立,越来越多的采购信息通过网上发布,供应商也越来越重视在网上捕捉商机。要实施好网上采购,就要尽快制定网上供应商统一登记制度,建立网上供应商数据库。

  数据库是基础 大规模网上供应商数据库的建立是实施网上采购的基础,也是准备工作的一大难点。首先,对于供应商通过网络途径提供的各种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很难判断;另外,某些企业通过网络获取商业信息的习惯还未养成,网上采购无形中会将这些企业排除在之外。

  合作协助是保障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必须首先同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加强联系,以实现企业信息状况的共享,保证在采购过程中迅速而准确地判断供应商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其次,在取得工商管理部门支持的前提下,向所有具有合法生产经营资格同时又有意参与政府采购的企业发出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邀请,在工商部门进行统一登记,建立一个全面而有效的大规模网上供应商数据库;对于那些提供虚假商业信息等违规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要明确处罚措施,加大处罚力度,以保证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

  政府采购的成功运作离不开政府与企业双方共同的合作与充分的交流,只有供应商积极关注与参与,政府才能在更广泛的范围和空间里选择质量好、成本低的产品或服务,从而更好地实现政府采购的目标。可以说,企业对政府采购市场的积极参与,是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而供应商的质量又是政府采购工作能否顺利完成的重要保障,作为政府采购的工作人员,我们应尽快规范政府采购市场,建立良好的竞争环境,完善保护供应商合法权益的有效机制,让供应商尽快加入到政府采购市场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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