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节支率的误导
作者:赵长宝 发布于:2007-03-26 14:0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节支率受多方因素所影响,其高低因参比对象、采购内容、采购方式等不同而各异,并非如某些专家定义的是“采购项目预算价与该项目的最后中标价之比”那么简单。如果片面追求资金节支率、追求资金节约规模的最大化,追求百分比的逐年增长,最终会导致对政府采购的效果评价走入“数字陷阱”,这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危害较大,必须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单纯追求节支率太片面
目前,实际工作中,受简单的数字化比较惯性思维的影响下,如果某地区的政府采购节支率逐年降低,很可能带来人们否定当年政府采购工作的结果。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操作部门虽然清楚节支率逐年递减是一种客观规律,但由于这种递减将直接对其工作绩效评价产生负面影响,因而在大多数情况下,也不得不迎合这种不合理评价指标,如对各采购人报上来的、明显高于政府采购实际成交价格的采购预算或采购计划资金予以默认。在部门预算改革全面展开的背景下,这种默认无疑将影响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影响采购预算的权威性。
推行政府采购,其目的不仅为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也为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宏观调控作用,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而在追求节支率的压力下,政府采购许多时候只能选择便宜的,这种选择极有可能误导供应商,使他们将价格理解为赢得政府采购的惟一要素,最终导致供应商之间的恶性价格竞争或售后服务质量的降低,这将损害政府采购的形象,背离政府采购宗旨。
应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
有鉴于此,要克服上述存在于政府采购实践中的种种弊端,就必须尽快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机制。
预算先行 应不断完善政府采购预算制度,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科学高效的政府采购工作必须以完备的预算计划为基础,财政部门应在把握总体采购规模,了解市场行情,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合理审核各部门上报的政府采购计划上下功夫,挤干政府采购计划中的“水分”,树立预算制度的权威。
监督保航 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规范采购程序,实现对政府采购全过程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来说,当务之急是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近年来实践中暴露的问题,如采购程序上的漏洞、对中标供应商乏力的事中、事后监管等,采取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法。
科学考核 应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绩效审计,实现政府采购综合效益最大化。从结果上看,评价政府采购绩效,关键在于是否合理使用了财政资金,向社会、向公众提供了令人满意的优质服务和公共产品,对财政资金的节约必须建立在提供品质卓越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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