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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采购要统一报价口径

作者:可可 发布于:2007-03-28 14:1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一般性的装饰工程采购都涉及到“三大工”,即都包含电工、木工和漆工三大子项目,采购时除了规定“三大工”个人的素质外,还应该明确规定用材的品质标准,着重对各工种选用的主要装饰材料的材质进行明确,不能简单一个“国标”要求了事。如电工用材中,铜芯线是主要耗材,但不同产地、规格、品牌的百米价格差在100元以上;木工用材中,板料是主要耗材,而小小一张不同面料的板材价格差也在100元以上……因此,在对装饰材料进行招标时,必须对所需材料的材质提出具体参数要求。与此同时,投标报价的口径也将最终影响招标结果。

  在目前装饰工程招标实践中,投标报价口径通常有两种,一种是根据现行的工程预算定额和装饰施工工程量清单,其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均采用定额预算价计算出工程基本直接费后,然后按工程类别确定收费等级,按取费程序进行取费,最终确定报价。另一种做法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现行工程预算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标准,计算出工程量,列出清单,在此基础上,各投标单位根据自身企业实力,经验及现有的市场材料,人工、机械台班等价格,直接计算工程基本直接费,并考虑到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保险费以及风险等取定一个综合费,最终确定出综合报价。

  依据不同,计算的方法也不一样,投标报价当然也会产生差异。如果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没有统一的投标报价口径,不仅会影响客观、公正的评标,而且也将会给整个工程质量带来隐患。因此,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制作招标文件时,有必要规定统一的投标报价口径。
 
  目前,由于现行定额相对滞后,装饰材料市场异常活跃,新材料层出不穷,新技术的推广迅速,同时人工费用存在较大差异,笔者以为采用后一种报价方式,更切合市场现状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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