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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穿政策执行的“变形”

作者:零度 发布于:2007-04-20 15:5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日前,听到一则这样的笑话:某地政府机关在制作会议餐费预算时,后勤人员与部门领导商量:“现在国家对会议餐标有了规定,但如果按规定预定餐标,与以往相比是否太寒酸了点?”领导灵机一动,计上心头,说:“每人按一个半人的标准算不就成了?”

  就以往的实际情况而言,由于种种主观、客观原因,相关人员很难准确掌握参会者实际用餐的人数,报的人数多了预算确实能更充足些,实际的餐标水平自然可以提高。仅从表面上看,不但人数与餐费预算之间并无不妥,且餐饮更丰富,当地政府和领导更有“面子”——确实是个一举两得的“妙招”。然而,我们可以从中读出另外一层含义:制订出来的政策再好,效果还得看执行是否到位。政策是死的,而执行政策的人是活的,究竟该如何避免政策执行过程中“变形”的发生?

  公务接待在公务活动中不可避免,是行政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财政部《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试行)》等出台之前,公务接待监管基本处于“自由地带”,公务消费标准缺失或较模糊,不少地方或部门的公务接待明显已经超出了合理的范畴。这些管理办法的出台是人心所向,其积极意义毫无疑问,但在这些管理办法执行的过程中,仍应注意“有心人”钻制度的漏洞,以成就私利或虚荣心。

  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对政策执行效果的监督和考核,并引入“公正第三方”监督主体,即社会公众监督及舆论监督,这是制度执行效果能保持“本色”的有利保障;而加强制度本身的完善性,如完整惩罚机制和对违反制度相关责任人的问责制度等,才是政策能有效实行、推广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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