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成了骚扰 采购人要会“自救”
作者:王巍 发布于:2007-06-29 17:4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许多采购人都惯性地认为,处理供应商质疑是采购代理机构的职责,可是,当质疑的矛头直指采购人时,采购人做好“应战”的准备了吗?最近,某市文化局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
对手遭遇“分外眼红”
某市文化局采购一套系统集成设备,开标大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如期举行。前来投标的企业共有6家,其中2家的规模相当,且实力优于其余4家。这两家企业,一家是省内的本土企业A,另一家是外省的名牌公司B。
可是,这两家企业颇有些“渊源”——业内的人都知道,A、B两家企业正是商场上的死对头。两家企业在自己所在地以外的省份,业务争夺十分激烈,甚至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于是,一场暗地里的较量随着开标帷幕的拉开而展开。由于这两家企业实力非凡,几乎所有人都认定最后的胜者肯定是二者之一。但是,人们还是对评标结果十分好奇,同时又在替采购人担心——一旦采购人选择了位于本省内的企业A,B公司会不会质疑其有地方保护主义倾向?采购人选择了企业B,A公司是否会为B公司业务的展开设置障碍?
结果引起一方不满
经过5个小时的细致评标,预中标结果出炉了。果然,A、B两公司包揽前两名,只不过B公司拔得了头筹。结果传出去之后,立即引起了A公司的强烈不满。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A公司频频给文化局采购经办部门的每个工作人员打电话,诉说自己的“委屈”,“讨伐”采购的“不公”。并且,A公司每隔几个小时就给文化局传真去一份“供应商质疑书”,声称B公司在资质方面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可是A公司却也拿不出任何证据。
尽管如此,文化局对A公司的质疑还是十分重视,鉴于采购标的额较大,还专门派工作人员到B公司考察。经过调查发现,A公司的质疑纯属子虚乌有。
质疑成了骚扰
文化局正式给A公司去函,告知A公司“情况失实,在质疑投诉过程中请注意实事求是”。然而,A公司仍不“善罢甘休”,频频用电话“警告”文化局的工作人员。
不仅如此,A公司还“串联”其它4家未中标的供应商,共同到当地纪检部门和中小企业局等单位“诉苦”,“控告”文化局不支持本地企业,“棒打自家人”。
文化局第一次处理供应商质疑,竟遭遇如此的境况。一位采购经办人无奈地说:“这哪是质疑啊,分明就是骚扰。”
监管部门出招
无奈之下,文化局找到了当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了解了情况之后,监管部门随即派出人员对此事进行调查。结果是,评标过程无误,评标结果有效。
监管部门认为,虽然A公司未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采购人遇到类似情况向监管部门寻求帮助的做法还是正确的。采购人要懂得拿起武器保护自己,不能甘受“骚扰”,影响了正常采购工作。A公司虽未投诉,但已经构成了“恶意质疑”,且情节严重,手段恶劣,应被处以一年内不得进入本地政府采购市场的处分。如果A公司执迷不悟,继续对文化局相关人员进行骚扰,文化局可直接上报公安机关,让此事进入司法程序。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国际标准不适用怎么办
下一篇:政采信息应广而告之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