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加油采购仍须严抓严管
作者:窦兴儒 发布于:2007-08-02 13:4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定点加油制度的推行,在有效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及规模的同时,收到了严格公务用车费用支出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节约采购资金的效果。不少地方对当地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车辆试行了“定点加油,单车核算,统一管理”的办法。试行期间,公务用车的耗用支出比试用前下降,效果明显。但在实践过程中,同样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实行定点加油
节支数字惊人
如某地仅一个县试行定点加油后单车月均耗油11061.62公升,月均油费支出4.54万元;单车月均耗油368.7公升,单车月均油费支出1513元;剔除油价上涨因素,较前年同期,单车月均节支674元。在定点加油过程中,用油单位车辆持证加油,车、证相符加油;供油单位积极配合,热情服务,拒绝车、证不符加油;集中采购机构定期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对油料计量、质量有质疑的,及时聘请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质检,对加油数量、价格按月统计分析,单车核算,促进了定点加油工作的顺利开展。
管窥耗油根源
节支意识浅薄
经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积极配合及大力支持,定点加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然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按百公里行驶里程耗油核算,单车耗油较高;按月按年加油量核算,单车加油量较大;单车日加油次数较多;个别单位车辆车证不符加油,甚至有打白条加油的现象。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点:一是用车单位领导对此重视不够,内部车辆使用管理不严,办事人员节约意识淡薄,认为定点加油统一结算,财政大包大揽,不用单位出钱;二是定点供油单位履约配合不够,在加油过程中有违规履约现象,车证不符加油,熟人随意加油等现象发生;三是加油硬件设施能力不够,定点供油单位不具备操作性强的定点加油管理系统,缺乏视频监控加油管理能力;四是监督检查不到位,监管机构因人员不够或手头日常事务工作影响,对定点加油之后的过程检查监督、过问较少。
严格管理制度
杜绝根源浪费
为了切实加强公务车辆油料费开支管理,节约资金,搞好服务,针对定点加油中存在的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促进定点加油工作走上规范化、程序化轨道。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完善制度、严格管理 首先,必须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法》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培训、专项活动等形式,提高对定点加油的认识和依法采购的自觉性。其次,应有针对性地加大对各单位车管人员和驾驶员相关教育培训,集中采购机构要积极配合采购管理部门按月及时通报加油情况统计分析表,通过分析、对比明确单位单车实际情况,从而引起车管领导和驾驶员的重视,树立节约意识。再次,各车辆使用单位要建立和完善车辆管理制度,严格管理车辆,要对公务车辆设定油耗限额或按百公里制定油耗标准,实行明确的奖罚制度。
认真履约,严守协议 定点供油单位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管理,规范行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提供优质油料和计量单位准确无误的加油器,认真履行协议,必须按协议中的“一车一证、车证相符加油”,在加油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不按规定随意加油。
坚持经常检查监督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操作部门应切实认清自身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履行《政府采购法》所赋予的职责和权力,要深入实际,坚持经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应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不断完善检查和考评办法,实行末位考评淘汰制度。对真正不能履行供油合同职责的供油单位,责令予以改正,甚至终止合同。对油料质量、计量不准,不符合规定的,协助技术监督部门及时鉴定,油料质量、计量标准确有问题的、“车证不符”加油的,要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经济处罚或终止合同,通过坚持经常不断的检查来促进定点加油监管工作的落实。
改进设施,规范行为 在定点加油过程中,应从提高硬件水平入手,联合供油单位共同开发便于规范行为、具备操作性强的定点加油管理系统,改变现在的“加油本管理”为“智能IC卡管理”。财政承担一部分,供油单位承担一部分,两部分资金合起来,构建一处视频和智能卡监督管理的加油点,实施车卡加油,彻底解决定点加油不规范的问题。
定点加油是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规范公务用车,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又一重要途径。笔者认为,各兄弟单位应积极探索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定点加油方式,促进政府采购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以达到财政性资金的有效利用和规范支出管理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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