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政府采购效率的因素与对策
作者:姚美玉 发布于:2007-12-03 16:2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效率是政府采购的生命,提高效率是政府采购生存与发展的根本。分析制约政府采购效率的因素,寻求实现高效政府采购的途径,是我们政府采购工作者面临的一项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
影响政府采购效率的因素
影响政府采购效率的因素可以说无所不在,从采购的过程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采购计划性不强,规模效益难以形成
目前,在我国有相当一部分单位对政府采购预算重要性缺少足够的认识,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重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简单粗糙。如:对采购预算金额的确定不是以“市场价”为参照依据,而是人为地以一个整数来估算;对政府采购政策不了解,存在乱报、乱编等行为,一些明显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却不列入政府采购,致使政府采购工作很难从总量上把握和预见全年政府采购计划,造成政府采购预见性差,采购工作始终处于被动状态;部分单位项目采购缺少计划性,导致采购的随意性增强,“即采即购”现象十分普遍,造成政府采购项目分散,难以形成规模效益。
采购过程干预多,采购方案举题不定
在政府采购日常工作中,经常遇到部分采购人在提交预算和计划时很被动。如果项目批给了集采机构,采购人会突然变得异常活跃起来,在采购的各个环节,都能看到采购相关人员的身影。在确定方案时,有的采购人可能对采购方案所涉及的设备进行选型,与个别供应商接触后,采购人就把设备选在该供应商所经销、代理或者有竞争力的产品范畴内。
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无论是规定资格要求、资质要求、技术要求、商务条款,还是选择评标原则、办法、标准,采购人总想千方百计加进自己的倾向性意见。在评标阶段,采购人代表往往采用一定的方式干扰或怂恿专家进行倾向性打分。甚至在信息公布环节,采购人也以拒绝确认评审结果等方式阻碍信息发布。还有提前向供应商透露评审专家名单等。这些做法都或多或少干扰了采购程序的顺利进行,直接影响了政府采购的效率。
履约时随意变更合同,借故拖延付款
在招标工作结束后的合同签订阶段,变更合同是采购人经常做的事情。个别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一气,履约时随意变更采购合同。在提需求时,把配置规定得非常高。但到实际交货时,却接受供应商的低配置产品附加其他商品,或干脆卖供应商一个人情,接受其低配置产品。有的供应商交付的货物中混有假货,有的设备中干脆“搭配”旧配件,采购人验收的时候不认真,甚至走过场,没有验收,所以也没有发现问题,等到用一段时间出现问题时,就开始抱怨。有的采购人在付款环节不能按合同如期付款,尽管有些地方已经实行了集中支付制度,但采购人在对方已经履约后,就是迟迟不提交支付令,理由是财政不会少你的货款,迟早会支付。这样,不仅影响了政府采购效率,而且影响了政府采购的声誉。
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对策
如上所述,影响政府采购效率的因素是一种普遍存在,这些现象在政府采购中也不可避免地、或多或少地出现。虽然就某一具体采购项目来说,影响工作效率的因素可能只是某一个方面,但要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必须采取综合性的措施。
正确引导,规范采购单位的采购行为
采购法颁布以来,各级财政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推进政府采购制度,但大多将宣传的重点放在集中采购目录中的具体项目上,凡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必须强制委托集中采购机构进行采购,而对如何规范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行为很少提及。
因此,今后的工作重点应放在规范采购单位采购行为上,加大宣传力度,完善相关制度,以制度来细化政府采购法。要求采购单位提高计划意识,在预算和计划编制方面进一步细化政府采购目录,认真分析政府采购重点,严格依据政府采购预算,制定实施政府采购计划年度方案。尽量避免临时采购,紧急采购,以确保政府采购的效率和质量。
合零为整,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
要千方百计扩大政府采购的面,只要有了一定的面,才能真正合零为整,形成批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要根据审核批准后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及时进行汇总和分类。通过政府采购预算,事先预知全年采购规模,对部门不同,项目相同的采购需求,合零为整,实施规模集中采购,定期汇总分包下达政府采购执行计划。
采购中心根据采购计划,要提前了解市场行情,捕捉采购信息,根据政府采购预算,合理确定采购方式、排定采购时间、均衡采购,做到既不影响采购单位的使用时间,又充分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从而解决采购频次高、额度小、程序复杂、效率低下、无序采购、零星采购的问题。
加强监督严把政府采购质量关
加大监督履约力度,是保证政府采购质量的重要环节。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采购当事人各方,必须根据招标书和投标书的内容审查合同,防止随意增减采购项目,增加中标额度等不合理现象。
采购机构、采购管理部门要加大对政府采购履约环节的监督,必要时可参与项目验收,严格控制采购人与中标人相互勾结,在验收环节弄虚作假。对按合同约定提供了合格的采购对象的,采购机构与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采购人及时足额支付合同款项,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采购资金,确保供应商履约后能及时收到货款。
强化管理,减少政府采购内部的时间消耗
要从内部管理入手,减少流通环节,缩短审核时间,抓好采购节点,以满足采购人对时间效率的需求。要在采购流通环节上要争取做到最优。要尽早实现采购需求内网走目标,通过政府采购网这个平台,采购人填写需求表、采购单位领导送审、主管部门审核、财政局审批、采购处确定采购方式、采购中心组织采购。
随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的实行和政府采购的逐步规范和深化,应该考虑在确保财政支出管理的前提下,进一步减少审核环节,要尽量缩短所用时间,制定每一个环节中所必须完成的时间要求。在采购中心具体组织采购时,要增强服务意识,强调时间效率。
在规范运作的前提下,根据采购项目的轻重缓急、难易程度等不同情况,合理安排出采购时间,尽可能地满足采购人对时效的要求。对于每一个采购人的委托,都要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为其出谋划策,将服务贯穿于政府采购的全过程,以实际工作赢得采购单位的支持和信赖。
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不仅是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事,而且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所有当事人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相关,需要当事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方方面面的协调配合,任何一方的缺位和不配合,都会直接影响采购效率的提高。政府集中采购就像一个链条,环环相扣,只有各方参与者共同配合,共同提高工作效率,才能实现政府采购的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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