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要在掌握中
“根据以往的经验,我们确实没料到供应商对这个项目的招标反应会如此冷淡,所以我们才在制作招标文件时,设置了这么个步骤。我们的出发点是好的,只是结果出乎了预料而已。”在受到监管部门的批评教育时,招标公司项目经理小吴无奈解释说。但这样的解释并没有避免其所在的公司被责令重新依法组织政府采购活动,以及在季度考核中被扣分。
再次提起这件事情,小吴依然显得有些懊恼:“早知道可能会费力不讨好,我们咋会设这么一个环节?直接公开招标就完了,搞什么竞争性谈判呀,反正买贵了花的是国家的钱,我们还乐得多收点中标服务费。”这是怎样的一次采购呢?
据小吴介绍,他工作的那个地方政府采购虽然开始得比较早,但目前还没有集中采购机构。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当地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大部分项目都是他所在的招标公司在代理,但今年以来,财政部门批了不少中介机构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对中介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也加大了考核力度。为了在激励的竞争中站稳市场,他们公司开始积极探索招标技巧以及提高服务质量。在近期组织的新年度公务用车协议供货采购中,小吴作为项目经理负责统筹组织。
为了实现充分竞争,赢得市场的认可,小吴组织部门员工进行了反复研究和论证,并最终决定设置一个在“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公司将组织专家以竞争性谈判方式按预中标人85%的比例确定中标人”的环节。但没想到的是该项目的采购市场反应度冷淡,并最终导致了公开招标的评审环节之后,评出来的数量正好是此次采购所需要确定的协议供货商的数量。因此,招标公司决定不再组织竞争性谈判这个环节。没想到的是,落标供应商在听说这个环节被取消后,提起了投诉。投诉供应商认为招标公司没有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组织采购活动……
当地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虽然理解该招标公司最终确实是不得不放弃竞争性谈判这个环节,但却认为,招标公司在组织采购活动前,市场调研不充分,制作招标文件时考虑也不周全,否则也不会出这样的事情。因此,责令其重新组织对该项目的采购。
小吴在讲这个故事时,在旁边的另一位同行直率地说:“你们委屈啥呀,如果你们的调查足够充分的话,就不会再设这个环节;如果你们在考虑这个环节时,预测一下招标评审后出现的两种基本情况,然后给自己留有余地,也不会引来这样的投诉,如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公司将组织专家以竞争性谈判方式按预中标人85%的比例确定中标人’时,后面加个括号,做个‘但各合同包中的中标人数量原则上不小于×个,如果公开招标的评审结果已经和采购需要的数量相同,我公司将不再组织谈判’这样的说明就可以防患于未然了。虽然未来似乎是不可预知的,但组织采购活动却得做到一切尽在掌握中呀……”
听完这番话,小吴佩服地竖起了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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