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监督的环节与形式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7-12-26 16:1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完整的项目应包括三个阶段:评标准备阶段、评标确定中标人阶段、标后履约和执行合同阶段,三个阶段相辅相成,集中采购机构内部监督建设也应从三个阶段入手。
遵循这个思路,内部监督环节也可以分为三个环节。
评审前的监督
一个项目能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采购人和投标人没有意见,与标前准备有密切联系,在标前准备阶段加强内部监督必不可少。这个阶段应向采购人落实需求,制定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方法、招开标前答疑会等。
评审会的监督
评标会的监督也称为“标中监督”,是集中采购机构内部监督的关健和形式,这种形式直接影响政府采购的“三公”形象和效果。标中监督的主要形式是参加评标会进行现场监督,是政府采购监督的重中之重。
评审后的监督
俗话说:“编筐编篓全在收口”,任何事情都需要有始有终,“后监督”就是收口工作。主要形式包括:接受采购人的委托参与项目验收、针对供应商质疑投诉做相关处理、做好内部监督的总结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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