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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内部监督的三点建议

作者:王承忠 发布于:2007-12-26 16:1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增强干部职工的活力机制

  建立定期轮岗制度 即一个工作人员在同一岗位不能长期任职;在一定期限内(按照法定要求和结合工作需要来决定任职时间和期限,一般国际惯例在三到五年,最长不得超过五年)轮岗换位,达到消除长期一岗容易“积梗堆固”,降低腐败等现象的发生几率。

  工作人员建立学习机制 为适应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工作人员必须注重平时的业务学习和知识积累,确保所开展的政府采购代理业务达到高效率和高质量的效果,为始终保持一支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采购队伍和创造良好的采购成绩提供强有力的有保障。

  建立职工教育培训制度 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功”。《政府采购法》对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提出了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的要求。由于政府采购工作是一项政策性较强、涉及面较广、专业水平相对较高的工作,要求采购人员不仅要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还应掌握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商品性能等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的采购实务工作,集中采购机构要逐步建立和健全内部教育及培训制度,发挥纪律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政府采购咨询专家和政府采购特邀监察员的作用,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针对性的培训。

创造全员参与的机制和氛围

  上级对下级应勤于监督 往往上级对下级有重使用、轻管理的现象,也存在由放手到撒手,由信任到放任的问题,这是疏于监督的重要原因。因此,上级对下级要按岗位责任制认真管理,严防亲者近,疏者远。
 
  下级对上级要敢于监督 纵观部分干部蜕化变质的问题,其原因一是由于权力过于集中,二是因为下级顾虑重重,不敢提醒上级,解决这个问题即需要建立和完善“敢管”的制度,更要营造“敢管”的氛围;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干部称职等级评定、任职公示,无记名调查和重大事项报告等活动。

  同级之间愿意监督 在日常工作中,同事之间由于难以拉下脸面,一般不牵涉自己利益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此,集中采购机构内部有必要提高民主意识,多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建立事事有规矩,时时有人管,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监督,关关有岗哨的机制。

建立跟踪服务控制体制

  跟踪服务是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中心对采购项目履约情况的追踪管理。采购中心在提供采购代理服务时不能仅仅局限于采购过程,更应当注重采购后的延伸服务。

  跟踪服务的质量控制目标是:通过有效的跟踪服务,确保合同履约质量、提高采购当事人的满意度。跟踪服务质量控制体制包括:建立采购项目的跟踪随访服务制度,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询问等多种形式了解采购项目的执行情况;做好项目随访登记,发现问题及时与供应商联系,通过沟通、协调直至问题最终解决;对发现供应商有严重质量问题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的,应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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