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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农村任重道远

作者:微风 发布于:2007-12-27 14:1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元旦将近,山东、河南、四川三省的农民朋友迎来一个好消息:12月22日,财政部、商务部决定,在三省选择农民购买意愿较强的彩电、冰箱(冰柜)、手机等三类产品开展“家电下乡”试点。补贴产品由中标企业按协议生产,共197个型号,贴有“家电下乡”专门标识。三省农民可以凭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到就近的定点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并到所在地乡级财政部门申请领取“家电下乡”补贴资金,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予以补贴。
 
  新农村建设,是我国当前的一项重要政策。而在新农村建设中,财政部门无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006年,财政预算资金安排支持农业的资金达到3397亿元,占到总支出增量的21.4%。而随着政府采购规模的不断扩大,很多财政支农项目都是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完成的。

  “三农”问题,意义深远。相对而言,农民的知识水平、政策水平都比较有限,不可能对国家的政策有全面的了解和深入的认识,他们更多的是通过切切实实的事情感受到好处,并由此判断一项政策、一项工作的好坏。在一段时期内,因为一些部门的工作不到位,致使财政补贴的效果大打折扣,不少农民对政府的财政补贴产生不信任,认为政府补贴的东西都是质量不好的,或者是中间被“层层克扣”了。
 
  因此,对于政府采购来说,代理这些农村补贴项目重要的不仅是有效利用财政资金,更要保证采购产品的质量,把采购做到尽善尽美,使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比如这次的“家电下乡”,不仅要把价格谈下来,而且要保证所中标品牌的质量,并考虑到农村交通不便等问题,为农民提供周到的售后服务。使农民感觉到不仅获得了足额的财政补助,而且买到了质量过硬的产品,政府是在为农民“办实事。”

  同时,笔者认为,在条件成熟的时候,政府采购应加强对农村的宣传。在现阶段,绝大部分农民都不懂政府采购是怎么回事,更谈不上了解其操作过程。因此,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考虑采用邀请基层干部参加开标;对各项支农采购的采购额、节支率、中标情况等向农民公示等方式,让农民朋友了解政府采购,支持政府采购,并由此来增强他们对政府的信任感,在他们心中树立起“惠民政府”、“高效政府”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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