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三关推进电子化
作者:微风 发布于:2008-01-23 14:5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我国政府采购电子化刚刚处于起步阶段,还带有很强的探索性质,从目前发展情况看,要取得更大发展,需要克服以下三个主要问题。
首先,要克服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水平差距大、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信息化水平以及管理水平的不同,我国各地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发展水平不一样,政府采购电子化进程差异很大,进展极其不平衡。总体上看,东部明显好于西部,大中城市明显好于中小城市。先进的网上管理和网上采购的试验和尝试工作多数在东部的城市进行,西部地方相对进度缓慢。另外,从信息公告发布的情况来看,东部省市的信息公告情况明显好于西部。
要解决地区差异,一方面需要加大对西部地区电子化投入的扶持,另一方面也需要西部地区做好监督管理工作,比如信息公告发布,不需要增加投入,只要工作认真负责,就可以明显提高信息公告的发布量。
其次,要解决统一的电子化标准的问题。
由于政府采购电子化在全国范围内还处在探索阶段,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平台的搭建工作还未正式提上日程。这种情况下,各地一方面在电子化进程中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各自推行自己的电子化方案,取得了积极成效。另一方面,这种状况难免带来各自为政,你做过的项目我又从头做,导致重复投入、开支增加,也在客观上增大了彼此信息共享的难度,不利于全国的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向深度推进。
要改变这种局面,地方的努力作用有限,亟需有关部门加快统一标准和平台的研究开发,加强宏观管理和规划,早日出台相关统一政策,做好统一的准备工作。
另外,政府采购电子化的进一步推进,还需要解决电子征信问题。由于目前缺乏对电子化流程和交易结果的确认及其强制执行的法律约束,难免带来对电子化采购结果的一些不良影响。比如个别供应商在网上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要求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致使采购人对网络交易行为产生了排斥心理。还有一些网上采购过程存在安全隐患,容易发生纠纷。这些都需要结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制订出符合政府采购需要的电子征信办法,使电子化好处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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