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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评标 细节决定成败

作者:赵昌文 发布于:2008-04-02 15:2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从表面上看,评标活动是由评审专家进行,但幕后评标组织工作其重要性也不容否认。评标组织和准备阶段涉及到许多细节性事务,如投标文件的登记与保管等相关问题。如何迅速、果断地解决突发事件,保障评标工作顺畅有序进行,是政府采购执行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

保证拆封文件主体到场

  政府采购评标现场有许多细节要重视,因为面对是投标人,而且所有操作都在公开的环境下进行,不允许有丝毫差错和不公。开标现场一般会邀请公证人员参与,标书封口的审验工作最好在公证部门、采购人代表和所有投标供应商的监督下进行;假如没有公证部门参与,检查的主体最好是监管部门与采购人代表。检查的具体内容涉及标书封口密封程度、盖章规定,正、副本字样与封装方式,封皮上注明某某时间前不得拆封字样等。

降低保管标书风险

  采购代理机构为了降低保管标书的风险,可以规定接受标书的时间与开标时间临近。标书要尽量放在投标人一直能够看到的地方,条件具备时,可以定制专门存放标书的保险箱或柜子。标书接受人要做一些简单的审核,做好登记工作,而且要在公证机关或采购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验合格以后才能接收,不合格的标书要当场宣布,并退回,采购代理机构要同时做好明确的记录。

延伸思考及探讨

  除此以外,笔者认为,在实际工作中还有一些问题值得探讨。

  如标书上没有注明正副本,采购代理机构是否要拒绝接受,如正副本没有装在统一的档案袋内,或者正副本全部包装在一起且外面没有正副本标志的,甚至正副本是手写而非打印等,这些问题采购代理机构或多或少都会遇到,如何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在处理这些问题时感觉比较棘手,如果严格按标准判断,某些时候可能导致实质性响应不足要求;如果不严格执行,又将留下质疑、投诉的后遗症。

  对此,笔者认为,在标书制作时,应刻意模糊一些内容,借以满足供应商多样性、个性化的选择。如正副本是否装在一起,是否一定要用牛皮纸信封包装等,因为这不是涉及原则的问题,强制规定并作为无效标的判定标准有追求形式主义之嫌。模糊内容,更便于给供应商提供自由发挥的空间。但由于投标文件的封口有密封性的规定,涉及到投标严肃性和政府采购公正性等严肃问题,不能有丝毫的含糊,且最好在招标文件里注明将其作为无效投标的条款之一,便于实际操作时有执行操作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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