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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是政府采购中心的立足之基

作者:刘跃华 发布于:2008-04-10 16:0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是 “阳光工程”,政府采购中心是反腐败的重要前沿阵地,打造清廉的政府采购中心对于构建清廉政府具有直接的示范作用。

以共识求共为

  政府采购中心处在反腐败的风口浪尖上,政府采购中心要成为政府部门的榜样,必须对反腐败工作常抓不懈,实行“支部统一领导,分管主抓落实、纪检监督推进、部门各负其责、全员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了统一共识,以加强反商业贿赂工作力度为重点,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人员考核任用的一个重要指标,切实夯实政府采购中心存在的基础。

以实干求实效

  应该清楚地看到,腐败往往是在权力运行不透明或暗箱操作的环境下得以滋生和蔓延的,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无疑是反腐倡廉的一剂良药。在阳光的照耀下,不断推进政府采购公开程度,对公开内容求“真”,凡涉及政府采购的事情全部向社会公开,实现从结果公开到过程的公开;在公开形式上求“活”, 通过各种载体和平台将政府采购的信息方便、快捷地向社会公布,科学合理地改进工作流程,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在公开效果上求“实”,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的制约机制、不搞人情标、假开标,对内部财务、制度建设等重大事情及时通报,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的法则,将事关政府采购发展的大事摆到会议上讨论,才能使制度得到落实,决策更加规范,民主化建设进一步加强。

以制度求规范

  机制建设可以减轻腐败现象对政府采购的侵蚀的压力,政府采购作为反腐败五大领域之一,必须对反商业贿赂常抓不懈,不断加强修改、充实的《政府采购工作制度》,把反腐败斗争的精神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并加强与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的沟通联系,改进操作规程,使政府采购的行为更加规范、科学,为政府采购中心的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以廉洁求稳定

  清廉是政府采购中心的立足之基,只有清廉的政府采购中心才值得供应商和采购人信任,只有清廉的政府采购中心才可能是高效率的,清廉代表着政府采购中心存在的合法性。监督是法治社会一个重要关键词,也是政府采购的重要环节,要打造清廉的政府采购中心,关键是要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督体制机制。将政府采购行为向全社会公开,并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关口前移常算账

  政府采购中心内部可以通过开展正反典型教育,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帮助工作人员算好政治、经济、名誉、家庭、亲情、自由、健康等人生七笔账,自觉养成“关口前移早算账,警钟长鸣常算账,善始善终算清账”的健全心态和良好习惯,使每个工作人员自觉筑起反腐败的坚强屏障,从根本上提高划清荣辱、美丑、是非界限的能力。从而在全中心上下营造一种“不能腐败”的外部环境,培育一种“不想腐败”的主观动机,形成一种“不敢腐败”的外部压力。

警钟长鸣慎交友

  近年来,党员干部倒在所谓“大款朋友”用金钱铺就的犯罪之路上的事例不在少数。尤其对政府采购工作人员来说,慎交友、正确处理友情与法、友情与原则的关系,更是廉政的一项准则。大量现实生活中正反两方面的实例教育警醒、教育工作人员应远离诱惑,转变工作作风,不要把个人交往与行使公权混在一起,感情用事。政府采购中心肩负着历史重任,面临着时代考验,一定要从拒腐防变、履行职责的高度来正确认识和处理交友问题,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名利得失放得下

  为名所累、为利所困是产生腐败,导致政治前程、人身自由甚至生命结束的直接原因。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应从严格自律的高度作好政府采购工作,维护国家利益,为采购人服好务。经常告诫工作人员在名利得失面前,看得开,放得下,始终保持廉洁本色,弘扬浩然正气。

筑牢防线常学习

  政府采购中心应经常组织活动,教育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在思想上筑牢反腐的防线。把加强学习,用先进的思想武装头脑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一课。不断修正自己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出现的偏差,多一点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少一点个人利益和个人享受,不见利忘义,不损公肥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特别强调经常学习和终身学习,始终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和免疫能力,做到警钟长鸣,永远不逾越党纪国法这个做人做事的根本底线,才能做到常思贪欲之祸,常除非分之想,常修为政之德,常葆公仆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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