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是根本
作者:零度 发布于:2008-04-25 09:4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在我国已经推行多年,但社会上仍然存在质疑的声音。政府采购相关各方针对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认真的研究,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其中以“目前政府采购法律框架不健全、监管与执行职责不清、采购运行具体环节存在漏洞”等结论最为常见。曾几何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不健全”的话题,每每在政府采购遭遇批评时被追究出来当成问题的根源。
按理说,反映问题、研究对策或提出建议不值得大惊小怪,而且期望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更规范、法律框架更完善也是主流意愿,初衷是好的。不过,最近在报纸上读到的一句话让笔者有了更多的想法。
有记者问“大部委”改革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领导:“《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社会上出现了许多不同的声音,有人认为《劳动合同法》有点超前了,是否应该修改?”该领导回答:“个人觉得,它不是一个修改的问题,而是一个要认真贯彻执行的问题。”
“一个要认真贯彻执行的问题”。确实,呼吁修订、完善法律法规的前提是已经严格执行了现有的法律法规。而目前,政府采购已出台的法律法规在不少地方,尤其是基层区县一级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在一些地方,采购人对政府采购改革仍有抵触,通过各种手段规避政府采购或指定品牌采购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基层采购代理机构由于业务不熟练,甚至常常在最基本的政府采购程序操作中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疏漏,导致不必要的质疑或投诉。
笔者认为,在现阶段,增强政府采购意识,提高操作水平,强化监管力度,将已颁布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比修改法律法规更为根本,更是当务之急。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法律的完善不可能一步到位,面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法律完善也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在改革不断推进的过程中,现有的工作首先要做好,现有的法律法规要先执行好,如此才能为日后修改、完善法律提供一手的、有参考价值的信息,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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