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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采购 发展路上遭遇八大拦路虎

作者:高志远 发布于:2008-05-04 15:3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作为一项利国利民的阳光事业,实施几年来,在全国财政部门以及代理机构的工同努力下,很好地节省了财政资金,提高了采买效率,遏制了腐败。然而,在从中央到省(区)、市都很好地推行了政府采购制度的同时,一些县级政府采购的工作却跟不上脚步。

对政府采购工作认识不高

  一方面,政府采购制度在我国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实施时间较短,一些相关从业人员,在推行政府采购工作上还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到位、理解存有偏差等问题,导致一些单位实施政府采购工作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实施政府采购以后,单位的分散自行采购变成了集中采购,有了法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一些单位和部门在短时间内也难于认同,于是“先斩后奏”战略屡屡出现在一些单位和部门在对采购目录上的货物进行采购的项目上。由于是自行采购,随意性很大,支出效益差,影响了政府采购工作的正常开展。此外,少数单位和部门由于一己私利,也会出现有意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

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

  运行机制不科学。主要是:一方面部门采购计划未纳入预算管理,年初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计划。而目前的政府采购都是由采购单位临时提出,采购资金大多是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另一方面部门对工程、货物、服务三类物品采购“一视同仁”,不能区别对待,不能正确履行政府采购手续,而且对部门采购活动未能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严格执行。

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薄弱

  《政府采购法》虽然已颁布施行,但是实施细则并未出台。相关部门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只好“摸着石头过河”,怕采购行为与法律冲突,造成违法采购。同时,在许多地方还存在着政府部门既扮演“运动员”又扮演“裁判员”的现象,影响了政府采购监管的顺利进行,阻碍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

公共工程采购力度不大

  一般来说,公共工程采购规模大,是政府采购的一项重点工作。但是长期以来,在一部分县市,由于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对实施公共工程采购的重要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和重视,同时也受制度和地域利益冲突等多方面影响,现阶段县级政府对公共工程采购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纰漏,对公共工程的采购执行的力度还不够强。

政府采购范围、规模不广

  据资料显示,在国际上,政府采购占财政支出和GDP最恰当的比重分别在30%和10%左右。但绝大多数县市,受地域限制和配套制度等多方因素的影响,政府采购的范围涉及品目有限,覆盖范围不广。

专家和供应商库范围、层次有限

  要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确保政府采购评标科学、合理的进行,必须建立完备的“技术专家库”(简称“专家库”)和“供应商库”。受地域限制、经济发展水平、企业数量等多方面的影响,县级政府采购的“专家库”和“供应商库”建设还很不完善,主要呈现为“两库”专业范围窄、层次低,这必然会影响政府采购的效率和质量。

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落后

  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化是政府采购中一个重要环节,完善政府采购网络建设,开发运用适合政府采购工作的软件和系统,实现在全国范围内联网,将供应商库和评委专家库以及招投标信息等在网上公布,实现资源共享,对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益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多数县级政府采购尽管已经通过在电视、广播、网站、刊物和报纸等媒体上公布政府采购招标信息,但信息公布与实际采购活动需要相差甚远,还些采购信息在发布上还存在不规范,尤其是政府采购信息化网络建设滞后。

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政府采购工作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具有政策性和业务性强、涉及面广等特点,对从事政府采购的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要求较高。目前,虽然各级政府采购中心都十分重视政府采购队伍建设,但因现阶段从事政府采购的工作人员主要来自财政部门和行政后勤部门,人员的知识,结构比较单一,专业知识比较缺乏,不利于全市采购管理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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