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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四原则 保障灾区采购

作者:易佩富 发布于:2008-06-10 11:0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撼动了半个亚洲的四川大地震已经渐渐平息,当前,我国抗震救灾工作已进入安置受灾群众、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阶段。这对于相关政府采购部门来说,不仅将迎来救灾与重建物资采购的高峰期,还迎来了打造精品民心工程的挑战。这就要求在救灾与重建物资采购中,要始终坚持 “四原则”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以人为本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精髓,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在救灾与重建物资的政府采购中,也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就是在众多的救灾采购项目中,要把属于灾区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安排受灾群众生活、防范余震发生和次生灾害的采购项目放在第一位。在众多的灾后重建采购项目中,要把属于恢复灾民日常最基本生活,如粮食生产、住房建筑等采购项目放在第一位,以第一时间受理,以最科学的方式实施,以最价廉物美的标的中标,必要时可暂停其他采购项目,以集中一切人力、物力,全方位的保证上述采购项目的到位。
  
  始终坚持低价的采购原则
  
  《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是集中采购机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最基本要求。这次救灾与重建物资的采购规模之大,是史无前例的,仅灾后重建,今年中央财政就安排了700亿元,这是实行规模效益的最有力保证。只要买得到、买得快,价格高一点无所谓的观念是对国家的极不负责,也会给少数不法分子乘机拱抬物价的机会,发国难财的人有利可图。作为政府采购的相关部门,一定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及时在最广泛的范围内公开采购信息,尽可能吸引更多的供应商实行最充分的竞争,尽可能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以获得最大的规模效益,为灾后重建节约更多的财政资金。
  
  始终坚持采购效率更高的原则
  
  没有采购效率,就没有政府采购发展的生命力。在日常工作中,绝大多数政府采购相关机构的工作人员都将保证效率最高最为工作目标,在这次抗震救灾、重建家园的关键时期,提高效率更是所有相关工作人员都应该做到的。首先,要始终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在制定计划、人员组织等前期准备上要求效率更高;其次,要简化程序、压缩周期,在受理、投标、开标、评标、签订合同等事中采购的每一环节上要求效率更高;再次,要精心实施、强化监督,在保证百分之百一次采购成功、一次验收到位的事后服务上要求效率更高,做到分秒必争。
  
  始终坚持优质的采购原则
  
  作为政府采购的相关工作人员,任务就是在后方积极准备充足的物资。虽然不能亲往灾区,但立足本职,为灾区人民采购质量优良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就是一种最基本、最容易实现的形式,也是我灾区尽一分力量的最实际方式。
  
  救灾物资采购系着人命大事,重建物资采购事关百年大计。所以,在救灾与重建物资的政府采购中,始终坚持采购质量优良的原则应当成为政府采购工作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所采购到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仅要确保达到物有所值的目标,还要在其规格、性能、安全等方面,达到比合格品更优的要求。同时,其质量优良不仅指所采购到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本身,还涉及到售后服务水平。涉及到集中采购机构自身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因此,在当前一定要迅速提高业务素质,迅速熟悉市场,准确掌握救灾与重建物资采购的需求与特点,严格把好质量关,始终为灾区提供温馨、热情、周到的服务。
  
  上述四项原则一个有机的整体,相辅相成,在实际工作中,不能顾此失彼。在当前的情况下,相关的工作人员要坚持这四项原则不放松,实现以人为本、价格低、效率高、质量优、服务好的有机统一,更好地帮助灾区人民重建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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