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理论探索-政府采购信息网

透明有助强化规则意识

作者:清晖 发布于:2008-07-18 09:3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北京将从7月20日起执行机的动车单双号限行制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严格规定,北京交管部门要求,在单双号期间,在零时之后下夜班或者晚归的市民,也必须遵守单双号限行规定。如果一市民开着单号车在单日出行,却需要在零时之后下班或者晚归的话,由于已是次日凌晨,是双号时间,所以白天开出来的单号车不能再在路面上行驶。
  
  “如果不能赶在零时之前把车开回家的话,要么干脆放弃驾车出行,要么到了晚上采取打车等方式回家,不能违反规定。”交管部门有关人士表示。此语一出,立刻引发了一片“质疑”:难道单双号出行制度,非要执行得那么“死”吗?看来,习惯了凡事讲人情的不少国人对“规则”二字依然不适应。而这种对规则的不适应不仅普通老百姓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也时有发生。
  
  “开标我是一定要在场的,你们就等几分钟吧”(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提)、“如果你们的报价里没包含显示屏的报价,你们能不能送我们一个”(评标现场,要求供应商澄清时)、“国外的很多大公司都是用×材料来做,这个品牌肯定不行”(评标时发表的见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总有一些采购人代表违反政府采购规则的言行出现。而他们的不当要求或不当言论一旦遭到拒绝或是阻止,这些采购人代表就会异常恼火:“是我买东西还是你买东西”、“我们单位买东西当然是我们说了算”,某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甚至遭遇过这样的威胁:“你们主任都归我管,你还敢不听我的,小心我查你们!”看来法律对这部分人根本没起到约束作用。我行我素依然是他们参与政府采购的习惯。
  
  因此,加强政府采购相关各方的法律和规则意识十分必要。为此各地大量进行法律培训,有些地方则采取让从业人员到监狱参观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但令人遗憾的是,还有一种更直观,效果也更明显的方式没有得到推广:信息公开。一些地方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违法违规后,有关部门非但不依法公布,反而想方设法进行掩盖。如有政府采购资金被挪用来炒股后,为了事情不败露,单位“内部处理”的同时还协助卖股票;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负责人出了经济问题后,监管部门也拒绝向媒体透露。
  
  对违规的惩处重要,把惩处结果公布出来也很必要,一方面可以方便民众监督,另一方面,也可以对其他人起到最直接的警戒作用。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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