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资金:监管永恒的主题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8-07-30 11: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资金是采购单位各项事业发展的源泉,是采购项目实施的可靠保证,是广大供应商合法利益的根本保障。因此,作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得以政府采购资金为主题,切实履行好职责,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这是由于:
从资金来源来看,采购活动以采购预算为基础,既包括财政支出总预算安排的专项采购资金,还包括单位预算外资金和自筹资金的部分,并控制在各级人大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范围内,按采购预算规定的用途和定额来实施,在执行中不得突破,确保采购人的支付能力,保障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因而,没有纳入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财政部门则不予拨款。这是公共财政管理的客观要求。
从预算执行来看,对各预算单位上报的政府采购计划,财政部门要把关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保障原则,先有采购资金,再审核批复采购计划,核定具体的采购方式,对没有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不予审批采购计划,增强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力,有效地保障采购资金,克服政府采购的随意性,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从支付依据来看,财政部门以采购合同为支付采购资金的主要依据,除此之外,还有批复的政府采购计划、质量验收报告、采购发票、中标成交供应商银行账号以及采购人的付款申请书等文件。财政部门要使采购资金支付金额与政府采购合同以及补充合同的价款的吻合,确保政府采购资金专款专用,杜绝转移、挤占、挪用采购资金的现象。
从支付手段来看,财政部门将采购单位报送所有的付款文件审核无误后,通知财政国库管理机构直接付款给中标成交供应商,减少资金流转的中间环节,缩短付款时间,简化办事程序,有效维护中标成交商的合法利益。对没有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采购项目资金坚决不予支付,从源头上把住政府采购资金结算关口,防范“暗箱操作”、权钱交易等违法违规采购行为。
因而,采购资金是采购活动开展的可靠保证,也是采购监管永恒的主题。因此财政部门要强化政府采购资金的监管,确保采购制度的健康有效运行。首先,采购预算是关键环节。各预算单位随同部门预算一起,编制并执行政府采购预算。没有政府采购预算的,财政部门不予采购,从而刚性地约束政府采购行为。其次,预算执行是中间环节。政府采购预算是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的基础,而政府采购计划是政府采购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是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坚持保障资金来源的原则,采购资金到位后再审批采购计划,严格政府采购资金使用的计划性,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力,有效地保障采购资金,对没有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财政部门不予审批采购计划。再是资金支付是最终环节。财政部门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强化资金源头控制,将政府采购资金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从国库单一账户直达供应商,维护好中标成交商的合法利益。对没有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资金坚决不予支付,真正实现“阳光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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