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利于政采市场健康发展
作者:清晖 发布于:2008-08-06 10:0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的正式实施,意味着中国在实行市场经济改革30年之后,终于在反垄断立法领域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对于这部法律,有人认为是针对企业,甚至是某些跨国大企业而出台的。其实,这是对“反垄断”的一种误读。《反垄断法》第一条已经明确了该法出台的目的--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这必将对我国的政府采购市场带来巨大影响。
众所周知,政府采购是个大市场,但这个市场也只是整个中国经济市场中的一部分,没有整个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的公平竞争原则也必将受到影响。因此,《反垄断法》“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也必将对政府采购市场的健康发展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事实上,这部法律不仅会对政府采购的公平竞争产生影响,对政府采购的供采双方也必将带来实惠。对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企业而言,它会给企业带来竞争压力,促进创新;对于采购人来说,《反垄断法》保护消费者权益这一出发点也必将对采购人的利益形成保护。
当然,或许会有大企业或是垄断企业担心这部法律会影响他们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甚至是所有的交易行为。其实,这种想法是很狭隘的。从企业的长远发展以及国家的长远发展来说,这是非常必要的。良好的发展氛围才能保证企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市场需要公平,岂能为少数企业所垄断。就像有专家打的比方那样,一个人个子高、块头大不是错,但如果他仗着自己的身体优势欺负人就不对了,因为被小块头的人打一拳和被一个壮汉打一拳,效果是完全不同的,壮汉的一拳可能就让人丧命了。同样,如果处于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过于强大,那么消费者就会丧失议价能力,无法保障其基本权益;同时竞争者将无法生存,特别是一些创新的小企业会很容易被扼杀。
因此,《反垄断法》不是要扼杀某个大企业,而是要激活竞争,为产业发展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反垄断法》将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一些处于优势的企业利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参与竞争,这对鼓励自主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也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政府采购也在扶持自主创新,也在想方设法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反垄断法》的出台将为政府采购市场创造一个更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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