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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采购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作者:张栋天 翟红蕾 发布于:2008-09-04 09:4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是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有效的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对规范财政收支运行、遏制挥霍浪费、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长期以来,由于受诸多因素制约,政府采购监督检查一直没有得到足够重视,特别是在基层甚至被当作一件可有可无的事情来对待,这与日益繁杂的财政工作和不断深化的财政改革很不适应。因此,分析归纳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的存在问题,研究探讨做好新时期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的措施办法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

  采购监督检查面临的主要问题:
  
  地方各级政府对监督检查重视不够
  
  相当一部分基层财政部门常年忙于日常事务,监督管理意识淡薄。财政部门以人少事多为由,整天忙碌,疏于监督管理,至于资金使用情况如何心中无数,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一种僵化的思维定势,尽管也提及监督,但实质是纸上谈兵,监而不力,督而不实。“轻预算、重决算”现象即是很好的印证。有的地区偏于财政收支的一些主要工作,忽略了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对财政工作的巨大作用,财政收支是“主菜”,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则是一味可有可无的“配料”,影响了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的质量。
  
  政出多门导致监督不力
  
  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体系已经建立,且相互独立,几个部门多头监督,缺乏协调,监督的内容多有交叉和重叠,监督对象常感到无所适从并可能产生回避抵触情绪,只得疲于应付,监督往往达不到预期目的。
  
  监督检查的地位不高
  
  开展工作的依据不足,各级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机构缺乏依法行政的武器。政府采购监督检查仅停留在浅层表面,对重大问题揭示得不够深刻,定性不准确,人们对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还觉得比较陌生,加之先天不足,从事此项工作的同志“腰杆不硬”,即便是一些较严重的违规采购问题,最终也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政府采购监督检查陷入被动和尴尬的境地。
  
  机构人员配置不合理
  
  大多数政府采购监督机构不是独立的执法主体,属于财政部门的一个内设机构,业务骨干过少,力量单薄,与繁杂的工作极不适应。部分同志工作多年但仍是“门外汉”,对专业知识知之甚少,稀里糊涂,滥竽充数,造成整体效能低下。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方法简单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未能与财政收支活动有机地融合在一起,而处于脱节、割裂的状态,致使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比较孤立,方法教条简单,常常是“蜻蜒点水”,而不追根朔源、探个究竟。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尚未完全摆脱传统工作习惯的影响,仍旧沿袭“三大检查”的方法和程序,搞“大兵团”作战,来一个全面开花,以致于把检查和调查混淆不清。
  
  重查轻罚,以罚代查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的声势较大,监督对象“如临大敌”,严阵以待,监督过程也较缜密,但违规案件的最终处理却轻描淡写,强调“对事不对人”,以一些无关痛痒的问题掩人耳目,或是处以小额罚款,罚款的来源是单位公款,“羊毛出在羊身上”,违法乱纪的人依旧我行我素。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的严肃性和震慑力大打折扣。
  
  监督检查的档案管理不规范
  
  检查资料分散,多地点存放,系统性不强,检查的原始记录所用稿纸五花八门,书写格式千差万别,很难分门别类地装订成册,查找不方便,日久天长,即使是需永久保存的资料也难免丢失,损失是无可挽回的。
  
  建立采购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
  
  加强监督检查机构建设
  
  各级政府应抓紧成立具备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机构,配备精干力量,向社会招贤纳士,确保从事此项工作的同志素质优良、业务过硬,能够经得起摔打,担负起重任。在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可借助社会审计力量,发挥注册会计师的特长,提高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的质量和水平。
  
  高度重视监督检查工作
  
  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把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真正摆上重要位置,支持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机构开展各项检查监督工作,安排专项经费添置必要的办公用具和设备。对大规模或是突击性的检查活动,政府领导应亲自过问,精心组织,协调关系,做检查人员依法行政的坚强后盾。
  
  出台全国通行的监督检查法规
  
  制定一部全新的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法规已势在必行,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才能有法可依,有的放矢。考虑到各地的经济法律状况的差异,省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可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一些补充规定,从而体现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法规的统一性和多样性,增强实用性。
  
  要敢于动真碰硬,攻坚克难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肯定要触动一些人的利益,贪赃枉法者更是如坐针毡,如果政府采购监督检查不讲原则,那反而会成为被这些人利用的工具,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对任何人、任何单位都必须一视同仁,查处案件要伤筋动骨,不徇私情,必要时还应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协同办案,对疑点较多、情节严重的应逐个剖析,一查到底。要不断把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向纵深推进,使其覆盖从预算编制到采购执行直到验收付款的全部过程。
  
  准确把握监督检查工作的要害
  
  从严治理财经领域存在的纪律松驰、秩序混乱、违规采购问题,彻底扭转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不断增强采购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尽可能地从严从紧安排采购资金。
  
  明确监督检查的职责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机构对检查人员可实行“主查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建立一整套的工作制度,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约束,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监督检查任务。检查人员应洁身自好,遵纪守法,秉公办事,能够经受各种考验、抗御各种诱惑,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加强监督检查档案管理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档案资料非常宝贵,一旦丢失,将难以弥补。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档案资料管理,按保存期限、监督对象性质等分别建立索引,把各种资料归档成册,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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