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好《反垄断法》有助规范政采
作者:晏子菲 发布于:2008-09-05 09:2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9月1日,是我国的《反垄断法》正式实施整一个月的日子。在这个月里,国家工商总局、发改委、商务部的“三定”方案陆续出台,《反垄断法》的三大执法机构--商务部的反垄断局、国家发改委的价格监督检查司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执法局相继成型。
对这个月里《反垄断法》的实施效果与执行情况,各级财经媒体给予了高度关注。据了解,自国家部委反垄断机构成立之后,反垄断工作实务立即开始展开。“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一个月来反垄断案件的不断出现让我们相信,《反垄断法》不仅能为政府采购提供良好的经济氛围,更能在不久之后,对规范政府采购行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笔者以为,要让《反垄断法》深入人心,在政府采购中发挥上作用,需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加大对《反垄断法》的宣传力度。尽管反垄断操作才刚刚开始,我们却已经从中嗅到它的巨大威慑力和对未来经济发展的强势影响。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部分,我们期待着《反垄断法》对政府采购市场的“波及”,期待着《反垄断法》带给我们更为规范的政采市场,那么,就要加强在政府采购领域内的宣传,逐步扩大其影响力。
其次,逐步细化法律规定。《反垄断法》的实施需要健全的规则,也需要足够的执行力度。因此,相关配套细则的出台是基础。据了解,根据法律授权,国务院对制定反垄断配套规则的事项有两项,一是设立反垄断委员会,并规定反垄断委员会的工作规则;二是制定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目前,反垄断委员会已经成立,申报标准已经出台,《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工作规则(建议稿)》正在等待国务院批准。
最后,三大机构的协调是关键。有专家认为,国家工商总局、发改委、商务部三大部门的协调是反垄断开展的关键。执法过程中,各机构之间的一些摩擦、缺位、错位、越位等问题也随时可能出现,这就需要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能很好地履行协调机制,也需要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配合。
有专家称,要认定一个企业的垄断,除了需要对其进行经济分析、市场分析外,还涉及技术评估,整个过程需要配备大量的专业人员来参与执法工作。从国外反垄断案件的调查经验看,一个反垄断案件的官司平均要打上7年。
由此看来,反垄断实在是一个复杂并需长期坚持的工作,不仅需要现在努力,还需要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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