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执行管理办法”应出台
作者:本报评论员 发布于:2008-10-14 13:3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无预算不采购,是全国不少地方坚持的一条原则,因为采购必须以资金为前提,以法律为保障。
但预算应该做成什么样才合乎规范?又该如何去执行才能体现出刚性与效率?这是许多人正在努力破解的一道难题。
凤凰卫视的一档节目中讲述过这样一个故事:中国某市的一个代表团访问加拿大的一个城市。席间,中国市长邀请加拿大的市长访问中国。加拿大市长在表达感谢之后,告诉中国市长:“政府预算中没有此项开支,估计难以成行。”--加方财政预算之“刚”由此可见一斑;而中国市长则爽快地回答:“你们访问中国的费用由我们承担。”--我方财政预算之“软”令人瞠目!
政府采购预算,是政府采购工作的源头环节和执行依据,既关乎政府采购的规模,也影响政府采购的效率,更牵涉政府采购的规范。目前,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跟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被当作部门预算的“附属物”,没有单独填报;二是“软弱”预算,各预算单位采购执行过程中随意性大,资金使用缺乏计划性,约束力不强;三是“缺省”预算,预算外资金和自有资金采购的项目被排除在外;四是“泡沫”预算,在拟采购项目及标准编报上“大而空”。
同样,在执行环节,政府采购预算也面临了巨大的挑战。“有预算但不按预算执行”、“没有批复就实施采购,先斩后奏”、“前松后紧,年底突击花钱”等现象不胜枚举。
那么,有什么良方可对症下药?不少业内有识之士一致呼吁:有关方面应该把制定《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执行管理办法》的工作提上议事日程。
如果《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执行管理办法》能够出台,则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执行就有了导航的 “灯塔”,就有章可依、有法可循。在目前这种编制环节“先天不足”,执行环节缺少刚性的情况下,势必加大各部门对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促进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的精准、合理;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准确性,从而推动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健康迅速发展。
与此相反,长时间 “灯塔”的缺失,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就只能是“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容易使政府采购在应采尽采、资金专款专用、采购代理机构实现计划性、规模性操作、采购过程的规范和效率方面大打折扣。
2008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大检查历时半年,遍及全国。预算编制与执行这一薄弱环节是其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执行管理办法》的及早出台,对于目前迅猛发展的政府采购改革来说,无疑将是一个“路标”和一座“灯塔”,将在规模、规范、效率等重要方面,促使整个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又快又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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