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绎反腐倡廉“三步曲”
作者:肖恩君 发布于:2008-10-28 09:5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第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要想抓好政府采购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就必须始终坚持党组织的统一领导,建立起全体政采干部积极参与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建立健全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政采部门构建惩防体系领导小组,在机关党总支的领导下,组织协调政采部门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
把惩防体系建设作为政治任务纳入工作规划,并将其作为政采全局性的一项主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第二步--落实工作职责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机关党总支主要领导是政采惩防体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政采部门班子各成员分工负责,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所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的实施和落实负主要责任。
按照职责清晰、任务具体、时限明确、措施有力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落实保障措施,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政采惩防体系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第三步--抓好督查考核
在政府采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要注重加强调查研究,定期分析政采惩防体系建设过程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研究对策措施。
加强对政采惩防体系建设的监督检查,以组织考核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内部考核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政采各部门的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考核。
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对政采工作执行情况的督查和指导,并把考核督查结果纳入工作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之中,作为干部评先提拔和部门考核的重要依据。
同时,要强化责任追究,对政采惩防体系建设执行落实不力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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