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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喜安:三方面完善节能产品制度

作者:黎娴 发布于:2008-12-10 17:0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现阶段,我国能源消耗过快是不争的事实。究其原因,有产业结构的原因,有技术手段的原因,也有能源结构的原因,其次,经济政策的引导作用没有得到发挥也是重要的一方面。
  
  节能减排是当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产业结构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按照节能减排的要求,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对推动节能减排的作用,在政府采购中逐步扩大节能和节水环保产品的范围,降低政府能耗水平,同时通过试用节能产品产生更广泛的社会效益,是促进绿色供应链形成,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途径之一。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司长 周喜安

  节能产品采购制度大致包括技术标准的建立、产品目录的确定、实施过程的监督及清单产品的抽查和调整更新机制等七个方面,根据我国实施节能产品强制采购制度的实践,今后政府有关部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进一步完善节能产品采购制度。
  
  第一是加强产品认证,强化监督管理,按规定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由财政部、发改委从国家认证机构根据节能性质、技术水平等因素扩大产品品种范围,为规范节能产品市场和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做好技术准备,同时还要完善政府对认证产品的采购机制,加强监管和监督。
  
  第二项措施是要科学选择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第一批强制采购的产品主要考虑到那些节能效果明显、技术比较成熟可靠的产品,下一步的工作可能要更多地关注到节能产品的经济可行性,如果在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应在经济或政策上给予一定的补偿或是更进一步的支持。
  
  第三项措施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应该说,按照过去的职责分工,涉及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推广的有关部门比较多,总体上协调还是不错的,但某些情况下也存在着效率不是很高的地方。发改委作为节能产品推广的主管部门,应发挥好协调作用,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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