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海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应整体推进
作者:孙立群 发布于:2008-12-12 10:4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院长 马海涛
我国的《预算法》是1995年颁布实施的,《预算法》当中对部门预算也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也好,政府采购制度也好,均没有准确的法律定位。预算制度不到位,政府采购制度也很难到位,如果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计划形同虚设,政府采购可能就避免不了盲目采购、重复采购等问题。所以,要考虑整体性的问题。我个人认为,政府采购预算或者叫部门预算,是政府采购制度实施的一个基础,反过来政府采购制度又为部门预算编制提供了一个科学的依据,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又对政府采购机制进行源头控制。
除这“三驾马车”的改革之外,当然还有相关改革,比如政府支出绩效的评价问题,还有实行的政府收支分类和预算调整,预算科目和分类跟政府采购是有紧密关系的,原来科目当中反映不出成本的问题。从长远来看,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背后不仅仅是“三驾马车”关系的问题,可能是“五驾马车”的问题。所以,不要单独就政府采购谈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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