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既往经验中寻找“钥匙”
作者:王琦 发布于:2008-12-18 11:0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客观看待过去成绩
从总体上看,《政府采购法》实施5年来,走的既是一条加快发展的道路,也是一条不断协调发展之路。从政府采购的总体情况来看,中国尚处于政府采购的初级发展阶段。几年来,中国努力推进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及其配套制度改革,这使得中国政府采购的效率与以往相比,得到巨大提高;政府支持的力度逐年加大,采购的环境不断改善,从业人员的素质不断增强。尤其是这两年,我们紧紧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政策方面的要求,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充分发挥政策性功能作用,为建设节约、环保型社会而努力工作,截止目前为止,全国已实现采购规模4500亿元,这是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收到的巨大成效。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体制问题。全国30个省级集中采购机构隶属关系比较混乱。有的人事和组织关系在财政部门、有的隶属于省级人民政府办公厅、有的隶属省级机械设备成套局、有的隶属于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有的隶属商务部门等等,主管部门不统一。
培训的权威性问题。目前,政府采购在我国还不成熟,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而由于从业人员对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条款认识与理解程度不同,各省在具体操作时的做法也存在差别,需要有权威的培训来解决这样的问题,统一从业人员操作的指导思想;另外,各省集采工作独立运作的工作模式,经济发展状况及各地区需求的差异性,在具体运作时积累的经验与案例需要及时的进行交流,缩小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良莠不齐的现象。
发布招标信息的网站不统一。全国各集采机构发布或公告招标信息,少说也得有几百家网站。这种现象,造成了投标供应商不能在第一时间捕捉到招标信息,容易延误或错失投标良机;而集采机构也有可能承担参与投标供应商少,不能达到充分竞争的负面风险,甚至遇有紧急采购项目容易贻误良机。
专家资源全国分配不均。各省专家库的专家资源、专业资源有限,专家的资质也存在差别,遇有技术复杂、规模巨大、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时常遇到专家缺乏的瓶颈。
理性认识发展速度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是要在原来的基础上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又快又好的发展。
回顾政府集中机构5年来的发展历程,走的是一条快速发展、跨越发展的道路。虽然我们在这条道路上也碰到过困难,遇到过挫折,但在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下,克服和战胜一个又一个困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提高了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了国家的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了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促进了廉政建设,使政府采购的政策性功能作用得到发挥。这无一不是快速发展的结果。
当然,对发展的速度问题,也要有一个辩证的、科学的认识态度。从科学发展观角度看,政府采购是一项十分繁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领域多,程序严格,更重要的是涉及到众多部门的利益,所以,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和落实“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政府采购的实践过程中也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各种矛盾与问题,兼顾到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情况;同时还要吸收和借鉴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考虑具体国情、省情,真正找到一条切实可行的发展之路,不可冒然茫目地发展,而是要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
另外,政府采购事业还需要解放思想,创新观念。只有勇于创新,不断开拓进取,政府采购工作才有向前发展的不竭动力。如果一味墨守成规,思想僵化,没有敢于创新的精神,只会阻碍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作者单位: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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