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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别对新闻宣传说“不”

作者:旻阳 发布于:2008-12-19 10:4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1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京举行2009年新年招待会,邀请外国驻华使节、国际组织代表、外国和我国港澳台地区驻京记者出席。国务院新闻办主任王晨表示,2008年中国就抗震救灾、经济运行等各个事件协调组织中外记者现场采访,介绍中国的真实情况。2009年,中国将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全面、及时、准确地介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我们欢迎更多外国记者到中国采访报道,也愿意并将继续为中外媒体采访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他说。
  
  正如王晨所说,2008年的中国的确是一个新闻开放的中国。在这一年里,我们的国家无论是在经历雪灾、地震时,还是在召开举世瞩目的奥运会之际,都以包容的姿态、开放的理念敞开国门欢迎各国媒体的传播报道。我们的国家意识到,新闻宣传的开放,使得越来越多的外媒能够更加真实地了解中国,客观、公正地报道中国。这样一来,我国的国际舆论反而越来越好,国际评论越来越公正。
  
  笔者不禁由此联想到了政府采购领域。近日,笔者在就政府采购事件对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日常采访时,经常听到这样的回答:“我们单位有规定,新闻采访须通过管理宣传的处室同意并指定新闻发言人回答,我们无权接受采访。”之后,笔者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新闻发言人并向其说明来意后,又会得到这样的答复:“请先把采访提纲发过来,我们要请示一下。”待到记者按照要求做罢后,此采访提纲也往往石沉大海。眼看着一件件新鲜的政府采购新闻一天天地过时不能见报与读者分享,其中心情可想而知。其实,这些新闻事件,往往都是各地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做出的创新和取得的成绩,是正面宣传政府采购、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的最佳时机。
  
  各地财政部门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必然不是一件坏事,还有可能对规范本单位新闻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不积极地进行信息回馈往往使得一项好的制度成为阻碍新闻传播的屏障。而且,这项制度更不应该成为个别对新闻宣传认识不到位的政府采购工作者,拒绝向社会展示这项制度改革的借口。
  
  正是因为新闻媒体不遗余力地宣传一件件政府采购好事、实事,使得“质次、价高、服务差、效率低”的言论越来越远离这项新兴的事业;正是因为新闻工作者的笔耕不辍,让政府采购制度的社会影响力与日俱增,让人们越来越了解这项制度、支持这项改革。新闻宣传与政府的工作是相辅相成、相互依存的。正如国务院新闻办主任王晨所说,政府应该为媒体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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