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应卖多少钱?有专家建议300元以内最合理
作者:冯扬 发布于:2008-12-20 13:2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一名供应商反映了这样一件事,他们公司想要购买某高速公路一标段的路面勘察设计项目的招标文件,参与项目投标。结果却被告知招标文件8000元每套。“8000?这也太贵了吧!”这名供应商不由感慨。
招标文件太贵,并不只是个别现象,不少投标供应商都表示,在参加政府采购时,一些“天价”招标文件令他们很困惑。招标文件到底该“卖”多少钱?对此,不少业内人士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现状:售价不一且差别大
通过对各地招标文件的售价情况的查阅,可以发现不但不同地区、项目的招标文件售价不一,而且其中的价格差距还非常大。从免费到上万元不等。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等一些集采机构都是免费发放招标文件,受到好评。但其他地方以“天价”出售的招标文件也并不少见,如某甲醇节能设备项目招标文件9000元/份(售后不退);某新建铁路西站房工程钢结构、管桁架系统物资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0元/套……
对此,不少人纷纷在互联网上对招标文件售价不一的问题展开讨论。有人认为招标文件不应以营利为目的。但也有人表示如果招标文件不以营利为目的,招标代理公司就会无法盈利。
相关规定:不应以营利为目的
财政部出台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招标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招标采购金额作为确定招标文件售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出台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中提到:“出售招标文件可以收取编制成本费,具体定价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制定。”国家水利部颁布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文件应当按其制作成本确定售价,一般可按1000元至3000元人民币标准控制。”上述规章规定都明确规定招标文件售价不应以营利为目的或应按照成本确定售价。
上海市财政局专职律师王周欢对存在万元招标文件的情况很诧异,“居然有这种事?”他认为,按照规定,招标文件的售价不应以营利为目的,且招标文件是作为邀请性文件,其中不涉及著作权,因此,以招标文件中包含智力成果为理由漫天要价,是跟法律规定相违背的。
某供应商代表表示,应该尽量把招标文件价格这个“门槛”放低,如果招标文件价格太高,那些实力稍差、但能提供优质服务的企业可能会因为成本高而放弃投标机会。以致于造成竞争不充分,使得企业强的更强,弱的更弱。把招标文件价格的“门槛”放低,这样才显得更加公平、公正,更符合法律规定的初衷。
难点:招标文件成本难界定
虽然相关规定都明确指出,招标文件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而应该以编制成本作为确定招标文件售价的依据。但在现实中,招标文件成本具体都包括什么却难以界定,这也成了招标文件价格不一的重要原因。
中招国际招标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胡杰认为,虽然不同的规章规定对招标文件价格的规定有所出入,但各主管部门的原则性规定都是相同的,就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他认为,招标文件的成本中不应该包括专家评审费用,与项目大小等因素也无关,而应仅仅是纸张、打印、复印的费用。
对这一问题,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栗庆林认为,招标文件的制作成本很难确定,招标文件的成本除纸张、印刷费用外,还应包括项目的论证费用、修改费用等,但无论如何,漫天要价的招标文件是不该出现的。“招标文件的成本由谁来核算呢?这是一个问题。”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朴殿宏表示,招标文件成本难以界定,但是招标文件售价应该由当地的物价局进行核准。“我认为,招标文件的成本只包括纸张、打印等基本费用,有关专家论证、项目大小等的费用应该包含在中标服务费中。”
王周欢认为,招标文件的成本费用可适当考虑专家论证、项目难易程度等因素,由于这些因素的不同,招标文件售价确有其特殊性,但价格不能要的太离谱。
建议:应制定价格限定
由于招标文件制作中的“成本”难以界定,所以,对于招标文件售价不一的问题,不少从业人员认为由财政部门或相关部门出面,制定一个招标文件的售价标准非常有必要。据了解,不少地方都采取了这样的措施。如深圳市规定深圳工程招标中的招标文件收费最高不得超过500元,资格预审文件收费不得超过200元,青岛市财政局也规定原则上每套招标文件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苗爱军表示,规范一个合理的价格区间,能够对招标文件的售价起到很好的规范作用。 “我认为,这种价格区间应该由各地区财政部门来规定,他们可以站在一个比较公平、公正的角度规定招标文件的售价区间,制止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各地对此出台有关政策是件非常好的事情。”
河南省焦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刘建国认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都需要购买招标文件,但是在多数情况下,只能有一家供应商中标。一般情况下招标文件都是“售后不退”的,如果招标文件价格太高,对于未中标供应商来说是一种资金的浪费,心里难免会感到不平衡,也会影响供应商投标的积极性,不利于政府采购工作的充分竞争。应该根据招标、评标的成本来确定招标文件的价格,尽量节约供应商投标成本。近日,河南省焦作市出台了《焦作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操作规程(试行)》,其中规定:“文件的售价应当按照弥补采购文件印制成本费用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招标采购金额作为确定采购文件售价的依据。采购文件的最高售价超过300元/份的需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
朴殿宏表示,由于招标文件成本难以界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招标文件成本都包括什么,使得供应商想对天价招标文件进行投诉也无从下手。最好各地区能对招标文件售价出台相关规定,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我认为一份招标文件的售价规定在300元以内才是比较合理的。”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加强监管 杜绝采购当事人钻空子
下一篇:解析协议供货“五大难”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