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铸就政采体制改革成功施行
作者:旻阳 发布于:2008-12-23 09:2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12月18日,纪念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人们满怀信心、满怀豪情地纪念这一在我党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重大转折,重温当年开启我国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的伟大壮举。而在这一天,经过30年的发展,我们的祖国的确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
30年,在国家方方面面的变革之中,公共财政体制改革无疑是浓墨重彩的一笔。从实行零基预算到部门预算改革,从政府各部门分散支付到进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迎来了政府采购领域的重大变革,集中采购开始发挥其无限的活力。三驾马车的并驾齐驱,使得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愈发科学有效,更加透明合理,从而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进一步发挥其经济调节的杠杆作用。
政府采购体制改革从深圳这一我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迈出了他的第一步。从1998年在全国部分省、市开始试点,到2003年《政府采购法》的正式实施;从集中采购最初的不被理解,到2007年全国实现政府采购总规模4600亿元人民币,政府采购体制改革迅速推进、茁壮成长;从随时根据需求指定商家购买,到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采购,信息透明、程序严谨、操作规范;从买得贵、买得差到大量节省公共财政资金,服务政府中心工作,对经济与社会做出突出贡献;从为满足日常办公需要单纯地采购,到发挥支持自主创新、支持节能环保、扶持中小企业等政策功能,调节国家宏观经济,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春风化雨,润物无声。
可以说,没有30年改革开放的大背景,就没有政府采购体制改革的成功施行。而政府采购体制改革,也构成了30年壮丽交响中最富特色的乐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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