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投标文件副本要注意保护商业机密
作者:赵昌文 发布于:2009-01-06 11:2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投标文件副本是与正本相对而言的,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副本一般不予保存,所以副本大量积压与处理的问题显得较为迫切。什么时候处理,如何处理,处理过程中的投标人商业秘密如何保护,这些问题要妥善考虑。
副本处理的时间问题。不宜过早也不宜过迟,关键是要掌握分寸,一般看来,招标投标项目履约结束以后应该是处理副本的最佳时机,既保证了招标项目对于副本的需求,也考虑到了过多的副本保管上的成本与风险。但所有采购项目不可能同时结束,而一单一做的零星处理不科学也不经济,因此,可以以某基年作为时间段,两至三年以后可以集中处理副本,这样一来能够兼顾到具体采购项目履行时间上的间隔性,也能够更加效能地解决存放成本问题。
副本处理要注意保密性。副本处理不是简单地把投标副本送到废品站或者造纸厂,必须要履行一定程序,进行一些必要的技术处理。首先要统计出被处理副本的数量、编号、项目名称,这些统计工作由档案室来完成,其实这方面应该都有现成的资料,据此制作副本处理清单。其次,要邀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单位纪检室,必要时也可以邀请公证机关进行监督,对副本的处理进行见证,并且签字留挡。第三,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由工作人员进行碎纸化处理,必须要保证每一本副本按照保密性的要求进行适当处理,可以请档案馆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指导,严格按照保密性的要求进行处理,然后把处理过的碎片运抵废品站或造纸厂。这些过程看起来似乎十分简单,但是要真正做到这些规定,还是比较困难的,主要是大家对于副本处理的重视性认识不足,甚至认为这种保密性的处理是小题大做,而一旦被投标人一纸诉状告上法庭时才感到事态的严重,那时悔之晚矣。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整合政府采购产品需扩展工作思路
下一篇:协调程序与效率 实现科学发展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