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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验收的注意事项及政策建议

作者:李向东 发布于:2009-01-08 10:2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做好项目验收的注意事项
  
  注意合同内容。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要重视有关项目验收方面的规定,明确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责任、争议解决办法、检验费用负担原则等条款,为项目验收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加强中间验收。中间验收是项目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的货物采购项目在货物制造过程中需要进行监造,以保证原材料质量和工艺符合合同的约定;工程类项目国家有相应的验收规范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应严格按标准和规范执行。需要委托专业监理和质量监督的,要委托专业监理和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工程质量监理和质量监督。要做好工程变更管理,严格签证程序,工程结算要委托具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的单位进行审核。
  
  精心准备。准备工作是否充分对验收工作质量具有重要影响,实际工作中,很多项目因为准备不充分,验收工作流于形式,草率收场。要成立验收小组,确定参与验收人员。验收小组人员必须由多方面人员参与,形成相互制约的局面,根据采购与验收分离的原则,经办采购的人员不能担任验收小组的主要负责人。验收小组所有成员都要熟悉采购文件、采购合同、国家有关验收标准等资料。制定验收实施方案,增加整个验收工作的计划性。
  
  规范验收报告内容。验收报告要真实、客观、全面、详细记录验收工作情况,验收小组成员均应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在实际项目操作过程中,发现有的验收报告人员签字不全、内容过于简单,不能反映验收工作实际情况,以后如果出现问题,不利于进行责任追究。
  
  加强验收工作的建议
  
  建立健全法规体系,规范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行为。国际上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的国家和地区,都建立有非常严格的采购合同监督管理制度,设有专门的章节或实施细则,明确验收主体、验收标准、验收程序等内容,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的验收行为。目前,我们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方面缺乏操作细则,导致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工作不规范。应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操作细则,明确政府采购项目验收主体、验收内容、验收程序、验收责任等内容,规范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行为。
  
  集中采购机构要加大对政府项目验收工作的力度。现行政府采购法律赋予采购人很大的权力:比如采购需求的拟定、采购文件的确认、参与评审、采购结果确定等。与之相比,对集中采购机构的权责规定不对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十七条:集中采购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可以看出,政府采购法对集中采购机构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但是,对集中采购机构的权力体现的少,要达到采购质量优良的要求,加强项目验收是一项重要的措施。目前,可以把协议供货采购和定点采购等服务类采购作为加强验收工作的重点和突破口。
  
  加强政府采购验收环节的监督检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政府采购验收环节的监督检查,尤其是对合同变更的监督检查,实现政府采购工作的全过程监管,杜绝各种违法交易行为在合法程序下滋生与蔓延。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采购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在实际政府采购过程中,政府采购法的这条规定有时被滥用,应该作为监管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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