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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评审专家一封感谢信

作者:旻阳 发布于:2009-02-19 10:2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在刚刚过去的2009年春节前夕,北方某省会城市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们集体收到了一封感谢信。这封信的发出者正是该市的政府采购中心。信中言辞恳切,热情洋溢:“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们积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独立发表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对政府采购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各位专家有的在单位担任领导职务,挤时间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的不计较报酬,义务地支持政府采购工作,对此政府采购中心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北方隆冬的季节,厚厚冬装仍抵挡不住阵阵寒意。但是,所有收到这样一封感谢信的评审专家们,一定提前沾染到了春节的喜气,感受到了早春的气息。
  
  由于《政府采购法》赋予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独立评审的身份,交予他们集体打分的权利,我国的政府采购被称为实质意义上的专家采购。可是,这样一个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担当重任、负有重责的主体,却仅仅是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当事人。开标了就“来”,评审结束后就“散”。在政府采购的“大家庭”中,评审专家们往往被忽略。
  
  有人说,由于法律赋予评审专家的权力过大,对其应承担的相应义务却缺乏描述。权责不等的现状,造成在当今的政府采购活动中,评审专家屡曝丑闻,屡出事故。在一波又一波的“讨伐声浪”中,专家的地位似乎不再那么神圣。
  
  其实,专家们也有委屈。绝大多数的评审专家都在为政府采购活动尽心尽力,为满足采购人需求、节约财政性资金、支持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而鞠躬尽瘁。既然我国的政府采购模式还是由评审专家站在采购的“前线”,他们就立志贡献自己的力量,为国家服务,为社会尽责。少数人的行为不能抹煞所有专家多年来对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追随和支持。专家不顾某些“特殊需求”而坚持公正,更不应该是个别人抨击这个群体的借口。
  
  的确,由于法律制度设计的一些难免的缺憾,我国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队伍总是充斥着一些扰乱政府采购秩序、损害国家社会利益的少数分子。他们破坏了政府采购的名誉,也极大地损害了评审专家队伍的整体形象。但是,和谐的政府采购,不应该因此而否定所有评审专家的劳动,在剔除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要求的个别人之后,我们应该更多地关注、爱护和保护评审专家。
  
  该市向评审专家发出的一封封感谢信,正应了那句老话:“礼轻情义重”。他们以这样的方式感谢评审专家的辛勤劳动,给予评审专家以归属感、认同感。这正是和谐的政府采购所需要的,正是每一个成功的政府采购项目所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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