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资助”中小企业发展还有很大空间
作者:晏子菲 发布于:2009-02-23 09:5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日前,某媒体专访了200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埃德蒙·费尔普斯(Edmund S.Phelps)。在被问到“政府如何作为才能帮助一个国家度过经济寒冬,迎来春天”的时候,这位75岁的经济学家的建议是:“向中小企业提供额外资助,使中小企业有钱投资。”
对于我国以4万亿的政府投资来拉动社会投资,以各项政策措施来促进消费需求的时候,笔者以为,在全球金融危机之下,或许也可以通过政府采购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资助”,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增添“动力”,也为我国经济早日迈出“危机泥沼”贡献一份力量。
通过政府采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资助”,就要充分发挥其政策功能,降低中小企业进入政府采购的门槛。很多时候,中小企业被挡在政府采购的门外,不是因其产品质量达不到标准,而是因为资格等各方面的“条条框框”所限制,比如许多政府采购项目对企业注册资本金有要求,达不到某个限额,就没有资格参与竞争。中小企业之所以称为“中小企业”,不就因为其规模不大、注册资本金不高吗?据笔者观察,目前一些地方的采购项目在采购公告中竟也毫不避讳地标出:“拒绝联合体投标”。这样一来,中小企业进入政府采购就更是难上加难。对此,一些中小企业无论是真正具备实力抑或图个热闹,纷纷将不满矛头指向政府采购。结果是政府采购被扣上“大企业游戏”的帽子,中小企业也在金融危机中日渐凋零,甚至被迫停工停产,出现所有人都不愿看到的“双输”下场。
通过政府采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资助”,就要将各种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这几年从中央到地方,陆陆续续出台了不少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政策措施,遗憾的是,这些政策大多是宏观上的勾勒,相关配套措施与实施细则的缺位,让众多政府采购界人士认为“原则上的鼓励和支持”与要实现的“以实际行动表达支持”的阶段相距甚远。
当然,中小企业的认定也是事先要做的工作之一。此前,财政部内部有关人士曾表示,政府采购的项目分为货物、服务、工程三大类,不同类别的采购内容对供应商提出的资质要求也各不相同,因此在制定相关政策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三类供应商的不同特点进行细致的规模划分。
由此看来,政府采购“资助”中小企业发展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笔者受费尔普斯的启发,呼吁给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一些实际的支持,让中小企业这群社会中最活跃的经济群体在政府采购业界也活跃起来。如果费尔普斯的言论正确,那么,政府采购为推动中国经济在经济寒冬里发展的佳话,必定被历史所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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