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最大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作者:卢蜀江 发布于:2009-02-24 11:1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就我国政府采购的现状看,由于缺少《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以及相关配套的政策措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发挥有限。目前,在利用政府采购手段推进国家产业经济政策倾斜落实方面仍存在许多需探讨研究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转变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发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卢蜀江
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仅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还不利于社会的稳定。我国东西部地区间经济发展差距较大,近年来国家对中西部地区加大了政策和财力的支持力度。要促进这些地区的发展,不能光靠政府直接向这些地区或企业提供财政资金的办法进行扶持,可以利用政府采购的形式,将政府采购形成的商业机会尤其是中央单位的政府采购向这些地区倾斜,在竞争的前提下,将采购合同优先授予相对有实力的不发达地区的供应商。当地政府在实施采购过程中,可以优先采购或有意识地增加对该地区的政府采购量,以刺激该地区企业生产的扩大,并以此带动该地区经济的整体攀升。对经济不发达地区的企业或生产厂商在政府采购中可以给予较为宽松的条件,比如降低企业资质入围门槛、评定办法中可适度加分以及评标价格上的优惠,或者规定每年给予不发达地区中标的比例,有意识地加大对落后地区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提高企业的竞争实力,从而达到培育财源的目的,形成促进企业发展与财源增长的良性循环机制,逐步改变落后面貌。
推进绿色采购 促进可持续发展
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是各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之一。而我国绿色采购制度的推行仍属起步阶段,必须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来保障政策的贯彻落实。要利用政府绿色采购的政策导向引领人们重视环保、节能、安全、健康的绿色消费,政府通过大定单采购绿色产品或服务,如供民众共同使用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场所建设,以鼓励企业或生产商生产环保产品和服务的行为来推动产品结构升级和技术创新;政府通过广范的绿色采购,如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施、医疗器械、教学设备等,将对涉及的很多行业起到拉动作用,以促进我国绿色经济的发展。政府可以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引领全社会推进绿色消费,以充分发挥政府的示范效应。还要为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推行提供必要条件和法律保障支持,目前我国绿色采购在缺少相关法律保障的前提下,可考虑颁布《政府绿色采购暂行条例》,支持政府“绿色清单”产品采购的实施,构建适合我国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要严格执行“绿色清单”产品采购规定,操作执行部门可制定绿色采购规程,管理部门履行职责加强监管,对于未按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产品采购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财政部门视情况可以拒付采购资金。
推进企业自主创新
我国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自主创新能力较弱,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经济效益有待提高。尤其是西部地区技术水平仍比较落后,科学研究质量不够高,优秀拔尖人才比较匮乏,创新能力更加薄弱。
政府采购促进自主创新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为最大限度发挥政策功能,首先要构建政府采购自主创新的制度环境,研究制定与国家若干配套政策相适应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制度,运用制度以及相关规定的支持确保政府采购政策的有效实施。其次是突显政府采购政策意向来激励企业自主创新,在政府采购政策实施上对自主创新企业有激励和支持的倾斜政策,在政府采购程序和方式上对自主创新企业有具体的优惠措施。比如在贯彻国家大政方针、重点项目、产业政策、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采购上应突显政策功能;通过重点支持和采购具有创新性产品和服务,可以对入围企业进行技术创新起到一定的激励和引导作用,加大其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激励和引导的示范效应也可以向相关产业或企业传递信息,以促进和带动相关产业技术创新。再次是树立政府采购购买国货意识,发挥政府具有通过政府采购购买国货,支持和保护民族经济发展的政策功能,通过政府采购购买国内优质产品,有助于支持民族产业,带动其产业结构升级和增长方式的转变,促使传统产业进行技术改造,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就业
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的地位。据有关资料表明,中小企业实现的工业产值占全国的60%,实现利税占全国的40%,中小企业提供了大约75%的就业机会,占新增就业人数的90%左右。但同时也应看到,大量中小企业管理粗放、创新能力弱、结构不合理和产业优化升级缓慢制约着企业的成长。为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发展,首先在国家财政、税收、金融等相关配套倾斜政策和措施的支持下,作为政府采购应跟上国家支持经济发展政策创新的步伐,在政府采购中融入财政税收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用财政税收政策体系支持政府采购倾斜政策的实施,切实改善中小企业所面临的不利于其成长的政策环境,尤其是要改善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竞争中所处的弱势地位,适度采用倾斜政策体现对中小企业的保护与扶持,在政策倾斜上制定明确、操作性强的扶持政策措施。可以对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订单达到一定量时享受税收以及加大科研资金的优惠待遇和支持措施,使中小企业为国民经济发展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其次是政府采购执行程序操作上应当适度向中小企业倾斜,具体方式可将入围供应商的资质(注册资本金、技术实力、供货时间等)门槛降低,使中小企业有更多的机会参与竞争,在与大型企业抗衡中获得一定或小份额的采购订单,或者直接规定中小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时,可以在价格、交货期限或其他方面享受一些特殊的权利和照顾,体现在价格、质量同等条件下实行中小企业优先中标原则,以此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还应采取鼓励中小企业吸收下岗职工和增加劳动就业的政策,对于吸收、增加再就业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可以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使其优先中标,或者在条件稍差的情况下也给予其订单,以促进当地劳动就业。另外,还可以利用政府采购手段通过对采购数量、品种和频率的改变,增加鼓励产业订单或者对限制产业不购买或少量购买的策略,以调节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进而调整劳动就业结构,有利于中小企业成长。(作者卢蜀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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