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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厂商价格保护行为?

作者:张栋天 发布于:2009-03-12 09:4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案 例
  
  某采购人准备采购15台某品牌台式电脑,单台预算金额为6000元。因采购人所在地已对10万元以下的电脑产品实行了定点采购,定点供应商共有四家,故监管部门批准该项目实行定点采购,并依照市场价和定点折扣率出具的采购指导价供采购人参考。次日一早,采购人打电话到监管部门抱怨:“在四家定点供应商处询价最低单价为5900元,而在某非定点供应商处询价为5600元,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现在该怎么办?是买5900的?还是买5600的?”采购人的质问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监管部门的人员一边做好耐心解释工作,让采购人暂缓采购,一边抓紧探查,以尽快查清原因,毕竟定点“圈内”的供应商最低报价大大高于“圈外”供应商不是正常现象。
  
  监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采取排除法迅速展开了调查工作,主要围绕引发采购价高的常见原因进行逐项排除。通常导致采购价畸高的原因包括:是否存在定点供应商相互串通问题、是否存在“炒货问题”、是否存在偷逃税款问题、是否存在“报备”问题。
  
  首先召集所有定点供应商,排查有无串通报价行为,有的采购价高正是由于定点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物价所致,经过证实不存在串通问题;然后调查报价为5600元的供应商供货来源问题,目前大部分供应商的销售模式为代理制,不同区域之间供应商进货成本差异较大,如不走正常的代理路线,而改走“小路”从进货成本低的区域进货,则销售报价会占有一定优势,然该供应商是按正常的销售渠道进货,不存在“炒货”;接着,监管部门又追问采购人,如果5600元的供应商(其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供货是否提供正规的发票,采购人答复该供应商可提供由国税部门代开的发票,因而不存在偷逃税款问题;最后,监管部门不得不“请教”5600元的供应商,该供应商道出了原委,他早就得知上述采购人欲采购15台某品牌电脑,并向厂商申请了“报备”,于是厂商向其提供了最优价格保护,除此,任何一家供应商都无法享受这一保护, 而“报备”制就是行业内的潜规则,包括定点供应商在内的供应商只能默认,不能违背。
  
  分 析
  
  引发采购价高的原因表面上看是由于报价为5600元的供应商因最先得到采购讯息而“抢先”向厂商申请“备案”,实质上是由于采购当事人不规范操作所致。不规范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过早地泄露采购讯息,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的,都是较严重的过失,让投机者有机可趁;另一个是指定单一品牌采购,指定品牌采购是政府采购法律所不容许的,因只有一品牌,没有竞争对手,厂商认为非买不可,于是实行备案制度,其他任何供应商不得享受报备待遇,且一般代理商不敢轻易惹恼厂商,如果强行和厂商对着干,不但要面临罚款,而且会被取消代理资格。
  
  对 策
  
  该如何积极应对厂商的价格保护行为呢?监管部门应制定相关的措施办法并严格执行,从源头上制止供应商的“报备”问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深入调研学习,在货物类政府采购中坚决推行无品牌采购,从法律层面“逼”实施这种策略的厂家就范,使其主动放弃这种营销策略,对顽固的制造商应果断地亮起“红灯”,将其生产的品牌罚下赛场,限制其进入当地政府采购市场,并在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告,让其寸步难行;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对照经济法的有关条款,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让搞“报备”的制造商“下课”,以净化政府采购市场,保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政府采购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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