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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A创始国 不开放地方政采市场——加拿大政府采购制度调研

作者: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经商处 发布于:2009-05-19 11:2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编者按 目前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对内需要进一步推进改革,对外需要进行加入GPA的谈判,要做好这两方面的工作都需要研究借鉴国际经验。加拿大是西方主要发达国家之一,也是GPA的创始会员国,其政府采购制度情况有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地方。我国驻加拿大大使馆经商处对加拿大的政府采购制度进行了详细调研,获得了很有价值的信息资料。
 
  完善的制度体系 健全的运作模式
  
  加拿大政府采购工作制度化开始于上世纪60年代,加是WTO政府采购协议的签署国之一。在多边场合,加仅开放了联邦政府采购市场。目前,加已经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政府采购体系。
  
  (一)行政结构
  
  加国库委员会秘书局(The Treasury Board Secretariat of Canada)负责制定联邦政府的采购政策,具体包括制定加政府采购预算、政策及实施监督管理。加拿大公共工程和政府服务部(Public Works and Government Services Canada 以下简称PWGSC)是加政府采购的具体实施单位,具体负责采购合同的定制、招标、评估以及调解争端等事宜。加属联邦国家,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在采购权力分配上各自为政。就联邦层面的政府采购而言,除货物采购外的所有政府采购几乎授权各政府部门和机构自行负责,货物部分的采购主要由PWGSC负责。加政府并不制定正式的长期采购计划。
  
  (二)法律框架
  
  加拿大涉及政府采购方面的国内法有《PWGSC法》(PWGSC ACT)、《财政管理法》(Financial Administration Act)、《政府合同规则》(Government Contracting Regulations)、《国际贸易法庭规则》(CITT Regulation)、《国库委员会行政政策》(Treasury Board Administrative Policies)等。国际协定方面包括WTO政府采购协定、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等自由贸易协定。
  
  加拿大在签订国际协定方面,坚持其政府采购政策。联邦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是为了获取商品和服务,通过提高市场准入,实现公平竞争,达到最佳结果,或酌情平衡国营企业和加拿大人之间的整体利益。采购固有的最大价值是考虑与获得物使用寿命有关的所有费用,而不单纯是签订合同的成本或基础合同成本。同时遵循国际贸易协定中的义务,加拿大提供给供应商平等的机会,降低采购成本,从而获取最佳值,力图在竞争、透明、有效的环境下,强大本国经济。
  
  (三)采购政策
  
  加采购政策中没有当地含量要求。为保护本国原住民以及中小企业经济发展,加拿大在国际协定中就小企业和原着民企业做了例外保留。目前使用该例外的唯一计划是预留原住民商业计划(a set-aside for Aboriginal business)。如不属国际贸易协定管辖范围,并有足够加拿大供应商参与竞争,联邦政府部门和机构进行采购时将优先考虑国内供应商。除存在紧迫的紧急情况、购买额低于2.5万加元、不符合公众利益、仅单一供应商可执行等情况,竞争在政府采购领域是主流。
  
  (四)信息发布
  
  政府电子投标服务(The government electronic tendering service,以下简称 MERX)系统是一个用户容易掌握的电子投标系统。旨在使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快速、有效和平等地获得2.5万加元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该系统提供全天24小时服务。该系统发布三种类型的采购通知:拟议采购的通知,合同预授的通知和签订合同的通知。此外,PWGSC每周有3天出版发行有关政府商业机会出版物(the Government Business Opportunities publication),用英语和法语发布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和WTO政府采购协定项下的潜在的政府采购项目清单。
  
  (五)采购门槛
  
  根据加签订的WTO政府采购协定以及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等有关国际贸易协定的规定,加对外开放政府采购市场的门槛如下:
  
  加本国公司的采购项目为:货物类2.5万加元;服务和建筑工程10万加元。北美自由贸易区及加智、加秘自由贸易区采购项目为:货物类美国为3.24万加元,墨西哥、智利、秘鲁为8.4万加元;服务类为8.4万加元;建筑工程类为1090万加元。WTO政府采购协定成员方采购项目为:货物和服务类为24.5万加元;建筑工程类为940万加元。
  
  由于以上承诺及门槛规定的差异,加政府采购仍以本国采购为主。联邦政府办公设备和日常公共服务通常在当地采购,并且采购项目合同金额通常低于24.5万加元。
  
  (六)采购规模
  
  加国库委员会秘书局发布的2006年政府采购报告中的数据显示,2006年加规模达到121.53亿加元,其中货物类42.35亿加元;服务类70.24亿加元;建筑工程咨询类8.94亿加元。采购金额比例分别为34.8%、57.8%和7.4%。
  
  加拿大联邦政府每年签订约60万个采购合同,每年采购规模约在150亿加元左右,2004年曾达到190亿加元。其中,从加国内市场采购约100亿加元,占政府采购金额的70%,从国外市场(主要是欧洲和美国)采购约50亿加元,占其总金额的比例为30%。
  
  (七)纠纷解决
  
  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The Canadian International Trade Tribunal,以下简称CITT)负责解决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和WTO政府采购协定项下的政府采购招投标纠纷。该法庭做出的裁决效力相当于高等法院。供应商有10个工作日的时间提出投诉,该时间从供应商知道或通过合理方式推断其已经知道投诉所依据的基本事实之日起算。法庭将在135天内做出裁定。
 

 


  
  不向GPA开放地方及国企政采市场
  
  加拿大是WTO《政府采购协定》谈判的积极参与者之一。参与谈判的主要部门包括加联邦政府的外交国贸部、国库委员会及公共工程和政府服务部。其中,外交国贸部是参与谈判的牵头部门,负责其组织和协调工作。
  
  1979年,经过关贸总协定(GATT)东京回合的谈判,19个成员国签署了《政府采购守则》,加是其签署方之一。
  
  1994年4月15日,《政府采购协定》在摩洛哥马拉喀什市签订,并于1996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加是该协定的创始成员方之一。
  
  《政府采购协定》是WTO框架下最重要的诸边协定,该协定由正文和附录两部分组成。正文部分是一般规则和义务,附录部分是要求各缔约方承诺的内容。加在该协定谈判过程中的主要出价如下:
  
  1、加将开放其联邦政府采购市场,但对总理办公室、众议院、加拿大空间署、全国电影委员会和加拿大安全情报服务署等做出保留。
  
  加拿大国际发展署(Canadian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gency, CIDA)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项目亦不适应该协定的有关规定。
  
  上述排除主要出于国家安全考虑。对CIDA项目的排除是为更好的履行对发展中国家援助的义务。
  
  2、加不开放其地方政府和国营公司的政府采购市场。在签订《政府采购协定》时,加曾允诺将通过与各签署方的双边谈判就此项内容达成具体承诺。但此后加并未履行诺言,未曾就此与其他成员方进行谈判。因此,加在此项条款上未做出任何承诺。
  
  上述排除主要原因在于加属联邦制国家。此外,其国营公司基本按照市场化模式运营。
  
  3、在服务贸易方面,下列服务项目均不适用《政府采购协定》:
  
  1)研发项目;2)健康和社会服务;3)金融和相关服务;4)水、电、燃服务;5)照像、制图、出版等服务。
  
  上述排除与加在服务贸易领域就文化、医疗等方面所做的保留基本一致。
  
  4、在货物贸易方面,下列货物均不适用《政府采购协定》:
  
  1)造船和船舶维修;2)与城市铁路和交通有关的设备、元件、系统、原材料和钢铁等;3)与国家安全有关的采购,包括为建立战略储备而进行的石油采购,为保卫核原料和核技术而进行的采购等;4)为运输部、渔业和海洋部提供的联邦政府采购分类第70项(数据自动处理设备、软件和支持设备)、第74项(办公设备、文本处理系统和录像设备)和第36项(特殊工业机械)的货物。
  
  上述排除主要出于国家安全和维持产业竞争力方面的考虑。
 
 
  货物和服务的采购流程及采购方式
  
  作为政府的主要采购部门,PWGSC 发挥了关键作用,他帮助其他政府部门明确采购要求和采购范围并以合适的价格采购货物和服务。PWGSC践行加拿大政府采购合同宗旨,在采购货物和服务过程中,不断扩宽采购途径、增强竞争、公平对待供应商,并以最好的价格获得相关货物和服务。所有的政府采购都要遵守加拿大法律法规、政府政策以及国际贸易协定中规定的义务。
  
  (一)采购过程
  
  按照加拿大政府政策规定,PWGSC采购货物和服务的过程中尽可能的采用竞争方式,只有在特定的例外情况下,才采取非竞争的方式。
  
  外国供应商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为加政府提供货物和服务:
  
  1、通过现金、采集卡(信用卡)、当地订单或合同等方式直接销售货物和服务给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就货物类而言,各政府部门有权直接从供应商处购买不超过5000加元的货物;超过5000加元的,则需由PWGSC负责采购。就服务类而言,各部门可直接购买(除少数例外)。
  
  2、通过访问MERX的电子投标服务。
  
  3、在线注册作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有关注册方面的详细情况参见网页:http://www.contractscanada.gc.ca/en/regist-e.htm
  
  (二)竞标
  
  加政府向潜在供应商发布采购信息进行公开招标。一旦收到标书,PWGSC和政府部门将共同努力,在事先确定的基准上评价投标,提供最优价格的供应商将获得该采购项目。
  
  MERX电子投标服务系统是加拿大政府发布采购信息的工具,PWGSC通过MERX系统发布大部分政府采购项目:货物和服务估计在2.5万加元以上(含本数)的;建设和租赁服务价值在 10万加元以上(含本数)的;建筑设计和工程咨询服务估价在7.65万加元以上(含本数)的。
  
  (三)例外情况
  
  以下情况,加政府可以不通过招标的方式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1、在迫切的紧急情况下,如可能危及生命或可能造成政府财产的损失或损坏的;
  
  2、如使用竞争程序不符合成本效益的金额较低的采购项目,如估价低于2.5万的商品和服务采购项目或估价低于10万的建筑、工程和建筑服务采购项目等;
  
  3、项目性质使得招标的方式不符合公众利益,如涉及国家安全等军事项目时,要求确保政府未来的需求可以得到满足;
  
  4、只有一个供应商有能力履行或执行相关项目要求的,如仅有单一的供应商拥有符合采购合同要求的专利或许可证。
  
  (四)PWGSC通过以下几种方式采购货物和服务:
  
  1、合同
  
  PWGSC与供货商之间签订的合同载有预先定义的采购要求或工作范围,并设置相关规定和条件,包括预先确定的数量、价格或定价的基础以及交货日期。当某个政府部门的采购要求比较个性化和具有独特性时,合同是最好的供货方式。
  
  当采购内容仅为服务时,政府有可能事先无法确定确切的服务性质和时间,PWGSC会在合同中载有“任务授权” 条款(a provision for “task authorizations”)。任务授权是在遵守现有合同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当时需要临时调整的机动做法。换言之,如果最终需要该服务,政府将授权该供货商。该任务授权包括服务范围、服务时间、特定的要求(比如根据预先确定的财务限制提供支出报告)。要求提供专业翻译服务、专业信息服务以及某些类型的修理和大修服务时通常采用该方式。
  
  2、持续要约
  
  当一个政府部门或几个政府部门多次订购同样的现成货物或服务时,或者实际要求事先无法获知时,通过持续要约的方式加以采购是首选。政府通过与已经达到相关技术标准并获得资格预审的供应商签订持续要约,在某一特定时间内采购相关货物或服务。该要约包括一整套条款和条件,类似格式合同,通常不能就合同内容进一步谈判。
  
  持续要约能够为政府节省时间和金钱,作为单独的程序,在每次购买交易中没有必要重复进行,根据持续要约的规定,供货商通常能够享受到因数量折扣而带来的价格优惠。除非政府有采购需要时,持续要约才发生效力。此外,政府没有义务购买任何商品或服务。通过这种方式采购的标的通常包括食品,燃料,医药用品,零配件,纸张用品,办公设备以及一些专业服务。
  
  3、供货安排
  
  供货安排类似持续要约,该方法通常在政府定期从适格供货商处采购货物或服务时使用。政府没有义务采购任何货物或服务,除非有采购需要,这个时候供货安排才发生效力。尽管供货安排包括了部分合同条款,但并不包含将来合同的所有条款。例如,价格、定价依据或价格条款及危险废弃物的处置或清理等。这些条款将根据项目范围或实际需要在协商的基础上确定。PWGSC通常在定期购买即时通讯/资讯科技专业服务时使用此方法。
 

 


 
  政府购买什么货物和服务
  
  加拿大政府采购各种货物和服务,从飞机到纸夹,从培训服务到科学研究。PWGSC是负责政府需求的重要的常设部门,政府采购包括一下几个方面:建筑和工程咨询服务、与不动产相关的服务、建筑工程、一般货物和服务等。
  
  (一)建筑和工程方面的咨询服务
  
  1、专业和技术服务,包括研究、规划、设计及相关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服务,海洋、空中和陆上设施; 2、特定服务,包括环境服务、电子成像、通信工程、房屋自动化、文物修复和水文测量;3、其他相关咨询服务。
  
  建筑和工程咨询服务估价超过7.65万加元的(2008年1月1日生效)需在MERXT电子系统上公布; 7.65万加元以下的,则通过SELECT系统处理。 其他部门采购建筑和工程方面的咨询服务时,估价超过2.5万加元的,都必须使用SELECT系统处理。
  
  (二)与不动产相关的服务
  
  PWGSC采购的与不动产相关的服务包括清洁服务(如地毯、窗户等)、看护服务、控制系统的维护和维修(如警报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保等系统)、地面维维和维修、其他与不动产相关的服务。与不动产相关的服务估价超过7.65万加元的( 1月1日生效的2008年)需在MERXT电子系统上公布; 7.65万加元以下的,则通过SELECT系统处理。
  
  (三)建筑类服务
  
  虽然各政府部门和机构可以直接购买部分建设类服务,但PWGSC仍然为政府和相关机构采购了大量的该类服务,年采购额高达6.78亿加元。采购建筑类服务估价超过10万加元的(2008年1月1日生效)信息需在MERXT电子系统上公布; 10万加元以下的,则通过SELECT系统处理。 政府租赁房屋的信息通常要刊登在当地报纸上,年净租金超过10万加元的租赁信息同时还在MERX系统上公布。
  
  SELECT的在线系统被用于给建筑承包商注册,在自动轮流的基础上为供货商提供平等的机会,使他们有机会获得价值低于10万加元的该类服务采购项目。
  
  (四)货物和服务
  
  有关部门和机构可以购买价值高达5000加元的货物,有权采购几乎所有的服务项目。PWGSC代表这些部门和机构从私人公司购买超过17000种商品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航空航天和电子系统(飞机,船舶和军用车辆)、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定制生产和商业提供的产品、信息服务、海洋装备和武器、海洋考察和技术服务、通信,音像和印刷服务、研究和发展服务和科学和专业服务。联邦部门和机构确保政府采购行为符合环保要求。为实现该目标,他们利用网上资源,确定相关“绿色”产品和服务的标准。
  
  大多数拟采购商品和服务项目估价达到或超过2.5万加元的信息(印刷产品超过1万加元的)要通过MERX电子系统发布。对于多数低于该门槛的商品和服务采购项目,PWGSC会向已经注册并在PWGSC清单中的适格公司招标,通过竞标的方式加以采购。许多估价低于2.5万加元的采购项目均由PWGSC的地区办事处负责处理。
 
 
  注册成为供应商
  
  作为供应商可通过两个途径获得与政府做生意的机会。一方面,可以跟踪MERX电子系统发布的相关信息;另一方面,也可以在相关的政府数据库中注册,该数据库由政府买家用于确定采购货物和服务来源。
  
  (一)为何要成为注册供应商
  
  在大多数情况下,联邦政府买家使用MERX电子系统采购价值较高或受贸易协定约束的项目。对于价值较低的采购项目他们通常使用电话和贸易目录以及政府开发的数据库等方式进行。自1999年9月联邦政府启用供应商数据库后,买家可在线通过网站获取相关供应商的信息。
  
  供货商注册信息服务系统(The Supplier Registration Information (SRI) service)可提供想与联邦政府做生意的卖方名录。在获得SRI服务系统介绍前,供应商必须在不同的联邦政府部门或机构的数据库中进行登记。可通过传真或邮寄表格给负责部门的方式完成注册。通过供货商注册信息服务系统,可在互联网上进行登记,而无需联络供应商登记代理机构。如果不能上网,你仍然可以联系代理人以安排登记。供货商注册信息可被所有联邦政府买家以及行政办公室查到,因此,你一经注册就可被买家获取你的信息。
  
  PWGSC作为联邦政府最大的采购组织目前使用供货商注册信息服务系统做链接进入自己的数据库,当您一旦在供货商注册信息服务系统进行了注册,该信息即将提供给各个政府部门所使用的不同数据库,具体信息在何种数据库出现取决拟销售货物和服务的类别。
  
  1、VIM(供应商信息管理)系统:
  
  这个数据库用来识别大多数商品和服务的供应来源。买家可以使用该系统生成供应商名单,这些供应商将被邀请投标某些低价值的货物和服务项目。个别部门拟采购的专业服务往往通过MERX电子系统处理。
  
  2 、SELECT系统
  
  SELECT系统包含通过资格预审的与不动产相关的企业名单(如建筑咨询公司、工程咨询公司和建筑行业工程承建商),PWGSC通过该系统向名单内的企业招投标估价超过7.65万加元的不动产咨询服务(2008年1月1日生效)和估价高达10万加元的建筑项目。当政府需要采购以上服务,政府将通过SELECT系统选出与采购条件相匹配的特定地理范围内的公司,该公司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这家公司可接受也可拒绝该项目,或多个公司共同竞争该项目。为了在SELECT系统中进行注册,企业和个人首先需要在供货商注册信息服务系统(SRI)中申请一个采购业务号码Procurement Business Number (PBN)。
  
  PWGSC区域办事处使用上述数据库处理金额较低的采购项目较多,而总部采购组织使用上述系统较少,更多使用的是MERX电子系统。其他政府部门或机构可以使用SRI作为他们现有的采购系统的替代或补充。
  
  (二)在注册登记成为联邦政府的供货商时,需注意:
  
  1、当你在SRI系统中登记注册时,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系统要求的相关信息,提供信息的数量和类型取决于由采购计划的具体部门或采购组织是否有要求,以及获得资格预审的公司在登记之前是否完全符合该项目要求。通常情况下,其他系统要求提交的信息不会超过SRI系统要求提供的范围。
  
  2、在SRI系统和其他数据库中进行登记只有第一步。因为被列入清单并不意味着将自动获得一项采购合同。供货商还应该与相关政府部门取得联系,推销公司和相关货物或服务,以获得投标的机会。
  
  3、请务必定期更新您的信息。如更改公司名称、地址、产品生产线或服务的,请务必通过SRI系统修改相关信息。
  
  4、当您收到招标书,尽快作出回应。您不一定选择竞标,但是你应该让招标部门知道为什么你不投标。这样做的话,你可以让买家知道你将来仍然愿意为加政府供应产品或服务,只是这次放弃投标。
  
  要想获得更多的信息清单、数据库或者有关SRI系统方面的信息,请联系:1-800-811-1148或发送电子邮件到: ncr.contractscanada@pwgsc.gc.ca或者与当地的中小企业办公室联系。
  
  (未完待续。原载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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