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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科学发展须强化四大理念

作者:金岗 发布于:2009-06-18 14:0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落实科学发展观,微观上应建立科学的采购工作体系,但更重要的是在宏观上积极服务于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大局,充分认识政府采购财政支出管理和宏观调控双重功能,在采购活动中努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

  结合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笔者认为,应强化以下理念。

  强化采购政策法规理念

  《政府采购法》要求政府采购要发挥政策功能,支持本国产品,激励自主创新。政府采购基本目标必须根据政府采购本质特征来确立。当前,我国政府采购工作仍存在一些政策功能发挥不充分,执行法规打折扣的现象。因此,必须强化采购政策法规理念,硬化对政府采购的法律约束,增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刚性,切实提高政府采购水平。

  强化绿色采购理念

  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推行政府绿色采购,由于消费始于购买,因此,必须先有绿色采购,然后才有绿色消费。目前,我国绿色采购在缺少相关法律保障的前提下,可考虑颁布《政府绿色采购暂行条例》,支持政府“绿色清单”产品采购的实施,构建适合我国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要严格执行“绿色清单”产品采购规定,操作执行部门可制定绿色采购规程,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加强监管,对于未按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产品采购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财政部门视具体情况可以拒付采购资金。

  强化采购需求理念

  政府采购最根本的目标是为了获得社会公共所需要的功能。因此,在采购需求上要从“必要功能”出发,在采购中,要对产品进行功能分析,保障必要功能,剔除不必要功能,达到节能采购的目的。科学的政府采购最重要的是要搞清楚采购标准,如采购的数量、质量、价格,采购物品的功能等参数,坚决摒弃不从客观实际出发,讲排场、比阔气、追品牌的奢侈采购风。

  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的需求观,要有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大局意识,搞好采购需求论证、需求规划、需求标准控制等工作。目前,部分集中采购机构已经将“项目论证”制度化,明确规定重大采购项目必须分别召开面向专家咨询论证会,实行采购项目论证制度能消除采购需求歧视性和排他性。

  强化以人为本理念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是对传统理念的变革与创新。政府采购工作要强化“以人为本”理念,就是要建立“以人为本”的政府采购人际关系,一方面体现采购单位、监督部门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体现人民群众和政府采购参与人之间的关系。统筹兼顾各采购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在建立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单位、社会中介机构以及供应商等多方和谐共赢的政府采购环境上多下功夫,在考虑采购单位需求的基础上,还要注意保障供应商的利益。此外,还不能只顾及采购人的利益而损害供应商的利益,同时,还要兼顾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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