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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好县级政采预算有良策

作者:玫昆仑 发布于:2009-06-23 11:1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由于一些县市仍然是“吃饭型”财政,可用财力十分有限,以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流于形式,给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和拓宽政府采购规模带来了不利的影响,这种现象亟待改正,县级也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编好政府采购预算

  确保预算编制准确

  由于各县市对各单位的资产情况不大了解,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单位要不要进行政府采购,该不该采购某项物品,到底应该采购多少,没有一个明确的可供参考的判断标准,以致一些单位盲目采购、重复采购、高档次采购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样既浪费了财政性资金,又助长了行政事业单位的不合理浪费。因此,各县市很有必要对本县市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情况进行一次大清查、大摸底。只有摸清了“家底”,才能编制好各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才能确保单位采购不走样。为此,各县市一方面要组织专班,抽调专人,定时对本县市各单位的资产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情况实行档案化管理,为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另一方面各县市要根据有关的职务级别、工作岗位等各类物品的配置标准的规定,来核定本县市各预算单位相应的配备标准,以便各单位据此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从而做到编制标准统一、规格一致。

  恪守预算编制原则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是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财政部门每年公布的年度政府采购目录,以及单位各项收入中能够用于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的资金额度等。各县市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应该根据以上依据来确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原则:(1)统一性原则。各单位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要按照国家统一设置的预算表格和统一口径、程序以及统一的计算方法填列有关数字指标。(2)量入为出的原则。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必须做到每个采购项目都有资金来源,并做到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不能编制“赤字预算”,采购项目安排不能“寅吃卯粮”,切实做到当年项目用当年财力。(3)厉行节约、确保重点的原则。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不要盲目追求“超前”,而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也就是说必须本着精打细算、确保重点的精神来节约政府采购资金。(4)可操作性原则。采购人的政府采购预算和单位的财务预算一样,一经批准,便要严格执行,一般不能调整。因此,单位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既要把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应该采购的项目考虑好,还应该注意政府采购资金的来源是否可靠,是否准确,有无保证,不能预留缺口。

  强化预算约束

  《政府采购法》第六条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预算是经过法定程序批准的资金计划,具有法律效力。任何采购单位都要按照规定编制并执行预算,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超标准采购。对此各县市要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要让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明了政策与规定,以便他们能够按照政府采购预算编报的采购计划,实行政府采购业务,以确保采购预算的贯彻执行不走样,不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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