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理论探索-政府采购信息网

部分政采项目“价高”探因

作者:木拉提 发布于:2009-07-01 17:0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我国自实施政府采购以来,在节省财政支出方面效果显著,绝大多数政府采购项目价格都低于市场价格。但确实有少数项目由于种种原因,价格高于市场价格。

  原因

  供应商与采购人串标 采购人以市场调查、了解行情为由,事先将有关信息透露给关系好的供应商,造成实施采购时采购产品按采购预算报价的现象,产品价格任由投标供应商操控,失去公平竞争,造成采购价格虚高。

  规避充分竞争采购方式 有些采购人在申报采购计划或办理采购事宜时,总以采购周期长、程序复杂为由,要求越快办理越好。如在采购方式上,理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要求竞争性谈判;理应竞争性谈判的,提出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竞争程度的降低,提高了采购价格虚高的可能性。

  采购项目技术参数排他 采购人在提交项目技术参数时,有意设置倾向性、排他性技术参数或要求,致使部分供应商无法参加投标,造成采购价格虚高。

  对策

  合理确定采购预算 按照市场价格来设定采购预算是防止政府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的最为直接和有效的手段。采购人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按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采购预算。对投标报价均高于采购预算的,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法规规定,作为废标处理。

  从严控制审批采购方式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越多,竞争就越充分,政府采购的价格越能降下来,对于申请改变采购方式的项目,应充分调查了解,从严审批。

  科学编制采购文件 一是对提交的项目技术参数事先论证,最大限度避免排他性、倾向性;二是制定招标文件时,列明疑似串标的情形,一经发现则判为无效标。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