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症下药 解决县级专家缺乏难题
随着政府采购工作的不断发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有效使用和管理显得越来越重要,然而在西部地区尤其是县级及基层地区,在专家的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着很多棘手问题,亟须解决。
存在的问题
专家库人员不足,满足不了实际需要。因受地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县级及基层政府采购专家库人员不足且结构单一,导致有些专家一年多次“超标”使用。但与此同时,有些专家却几年参加不了一次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偶尔需要时,该专家已不知去向,无法联系。还有一些专业性比较强、比较冷门的政府采购项目,专家库内并无相关专业的专家,无法保证专家质量和评审结果。
评审专家注重专业和技术,对市场价格行情不了解。政府采购是通过市场交换的方式取得工程服务和货物的行为,包含了国民经济中的大部分行业,同时要求专家既要熟悉专业技术,又要了解市场交换价值行情。但是,评审专家们强调设备性能、技术含量比较多,对价格变动和价值定位还是买家不如卖家精。
评审专家费发放没有统一规定。西部地区县级及基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源有限,为了“抢生意”,有些社会中介机构高额发放评审费拉拢专家,对政府采购专家抽取使用造成很大的冲击,导致部分专家以工作忙顾不上或路远为借口拒绝参加集中采购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这是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队伍不稳定的重要问题之一。
此外,还有部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虽然进入专家库,却随意在外兼职,利用自己资质证书多的资格到处牟利,根本无暇参加培训、学习了解政府采购评审过程细节要求,导致评审专家管理措施、考核评价制度等不能落实。
解决对策
西部地区县级及基层,多为偏远、落后地带,受经济文化、交通和人才资源的制约,政府采购除普通、常用的建设工程和有关货物服务外,对工艺复杂、技术含量高和不常发生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还是相当短缺,这主要是西部地区落后环境所致,也是专家人员不足和监督管理困难的主要原因。为了改变和扭转当前这种局面,要求尽快出台《政府采购实施细则》,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责任与权利划分、业务水平评定及违规行为的处罚等进行强化,是促进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队伍管理的基础。
省级人民政府物价部门可在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确定合理的专家评审费发放标准,或根据经济状况和社会消费水平确定几个不同地、州的发放标准,以此规范本辖区各类招标采购的专家评审待遇,改变不正当竞争性行为。
县级及以下政府部门,在执行法规方面,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务实操作,强化对政府采购和其他行业的采购管理,对评审专家使用管理时做到招贤纳士与严格审核相结合,科学管理与维护更新相结合,规范行为与公开处罚相结合,使专家资源整合储备库的建立和管理使用等方面不断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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