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抽取应有规范流程
■“如何规范评审专家的管理和使用”系列报道之六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是通过语音提示通知专家的,被抽到的专家在进入评标现场前不知道自己参与评审的具体项目,做得非常规范。”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法律专家、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常年法律顾问张雷锋如是介绍和评价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抽取评审专家的情况。与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不同,一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时因保密工作没做好、专家的来源不符合要求、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不合法等问题招致投诉。那么,在抽取专家的过程中,究竟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呢?
评标委员会应依规组成
据介绍,不久前某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一预算金额为570万元、技术复杂的检测设备项目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后,就遭到了落标供应商Q公司的质疑。Q公司称,此次采购存在三大问题:一是专家抽取后的保密工作没做好。在评标前一天,其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见到过中标供应商的老总和参与此次评标的一位专家在一起吃饭。由此推之,中标供应商在评标前就知道了有哪些专家参与评标,所以事先进行了“公关”。二是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不合法。在5名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中,有一名是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三是评标委员会中有名专家没达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中对专家的要求,不具有8年以上相关从业经验。
对于供应商的质疑,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表示,此次采购中的评审专家除了采购人代表外,都是从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的,而且都持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符合《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此答复,Q公司并不满意,并向当地财政部门提起了投诉。
在投诉受理中,由于Q公司拿不出更多的证据证明评标前有评审专家与中标供应商共餐,也没有更多的证人出来指证,因此,对第一项投诉事由不予支持;至于第二项投诉事由,当地财政部门认为,作为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持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也不能参与该项目的评标。因为评审专家的双重身份很难保证评标的客观公正性;而对于第三项投诉事由,财政部门的意见是虽然其不具有8年以上相关从业经验,但其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并熟悉商品市场行情,且符合专家其他资格条件,所以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已经取得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可以参加评标。最终,该项目因为评标委员会中有一名专家具有双重身份而被认定采购结果无效。
对于上述案例中财政部门的处理结果,有专家认为,还存在不完备之处,那就是评标委员会的组成除了供应商提起投诉的问题外,还存在专家数量不足的问题。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数额在3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是2/3以上,采购人代表应是1/3不到。5人以上单数即必须是7人。因此,假如项目复杂、采购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经济技术专家就应为7人。由于评审专家总的数量应为单数,那么再加上两名采购人代表,评标委员会总的人数就应该为9人。
避免泄密也绝对不能违背程序
在采访中,不少从业人员介绍,目前很多项目在开标后都不会立即组织评标。尤其是那些投标人比较多的项目,往往是前一天开标,次日再组织评标。部分从业人员表示,评审专家的抽取最好在开标后再抽取,以防泄密现象发生。
但也有人提出了反对意见,某省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就表示,如是操作违背了规则,一样可能引发投诉。据这位副主任介绍,某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了避免开标前抽取专家出现专家名单泄露的情况,便在开标过程中才抽取评审专家。后来有供应商落标后希望项目被废标,便以此为由投诉代理机构的操作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果该投诉事由被当地财政部门支持,项目被废标。这位副主任提醒,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原则上应在开标前确定。《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也有规定,评审专家的抽取时间原则上应当在开标前半天或前一天进行,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两天。因此,在有关规定未做修改前,代理机构还得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据了解,关于评审专家抽取的时间问题,财政部在《关于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评审专家必须在开标前或竞争性谈判、询价开始前两个工作日内抽取。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财政局出台的《柳州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使用管理的实施办法》中,要求“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在评标前的当天进行,如遇特殊标的或抽取异地评审专家,经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可提前一天办理抽取事项”。河北省财政厅出台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报审批和抽取程序》中要求,“开标或招标文件论证前1小时,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中心代表在政府采购办有关人员的监督下,从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现场电话通知评审专家。”
当然,在抽取评审专家的时间上做了“更紧”的要求的同时,河北省财政厅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报审批和抽取程序》中,对特殊情况下专家的抽取也做了特殊规定:“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国家有特殊要求或属于新领域,采取从市专家库随机抽取方式难以满足需要的,由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在抽取评审专家3个工作日前书面提出评审专家名单或评审专家需求详细情况,商市采购办同意后执行,或由市政府采购办商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后,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委托外省市财政部门或该招标项目所需专业的行业协会、团体组织、业内人士从当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或推荐全部或部分评审专家。市采购办认为本地评审专家应回避的、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未包括采购项目所需专业的或在评审活动前预计市专家库中专家数量在抽取时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的,采购办要书面通知采购中心,于评审活动前2个工作日,由采购人代表、政府采购中心在政府采购办有关人员的监督下,从河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和联系省内异地评审专家……”
对于专家的抽取,江苏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尹存月提醒,不仅应该注意抽取的时间问题、排除应该回避的专家,而且还应注意抽取的专家应该能胜任项目的评审。本地专家数量不足时,应该考虑异地“借用”,而不能让专家“滥竽充数”。无独有偶,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主任邓东亮也反对此项目抽取彼类项目的专家进行评审。业界人士呼吁,评审专家的抽取应该有一套具体的操作流程,以避免代理机构在操作上有失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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