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应重视 奖惩要分明
■“如何做好采购单位责任制度建设”系列报道之建设篇
“责任不明晰不仅会给自己造成伤害还会累及别人,这一点我们深有体会。前不久我们市的财政部门也出台了政策,敦促务必在今年年底完善政府采购的责任制度建设。但我们单位做政府采购的时间不长,没有现成的制度可以借鉴。到底应该从哪里着手,哪些才是需要把握的重点呢?”某地一位采购人代表在一个政府采购培训班上发出了这样的疑问。
领导重视是关键
与众多业内人士的观点一致,福建省某政府采购单位后勤部负责人张健表示,在规范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建立责任制度上,领导层是否重视直接关系到建设效果。张健说:“财政部门的规定性文件下发后,除了监管要到位之外,后期的建设还主要依靠各个单位的自觉性。如果一个单位的领导压根儿就不注重政府采购工作,就谈不上这方面的建设效果了。”
秦皇岛市某市级采购单位政府采购负责人也表示,一个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开展得如何,跟领导是否支持直接挂钩。有关领导高度重视,工作就容易开展,否则推广起来将很困难。“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在建立一个制度之前,如果连向领导的汇报关或者审批关都过不了,其他的都无从提起。我曾见过某单位的一位领导,从来不重视政府采购工作。在那位领导眼中,所谓政府采购不过就是一些后勤保障之类的琐事,没有重要不重要之分。领导的这种态度直接影响到单位内做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这位负责人说,“采购单位的工作要做好,领导重视是关键。”
奖惩标准要统一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部分财政部门的现有文件对奖惩的规定大都为:“对工作出色、成绩突出的政府采购责任机构工作人员或者政府采购责任人给予通报表扬;对不称职的,将及时向有关单位建议予以更换。”对此,一些采购单位的代表不明白:“工作做到什么程度视为优秀?什么程度又应该视为不称职呢?”
湖南省岳阳海事局的祝捷科长认为,目前大多数单位的采购人员都由财务部门或者行政部门的人员兼任,没有专门从业人员。在这样的情况下,采购人代表没有专业的技能,更需要相关部门的激励措施促进其进步。而外部的监督存在不及时或者不直接等特点,这就更需要在单位内部建立责任制度的同时也建立奖惩机制。要做好采购单位的责任制度建设,必须要奖惩制度与责任制度的建设并重,二者齐头并进。
责任人是灵魂
在确立责任人和设立责任机构上,云南省银监会玉溪分局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王斌提出这样一个观点:相比机构的设置,责任人显得更为重要。因为机构只不过是一个构架,让机构发挥作用的最终还是人,责任人是责任机构的灵魂。
王斌说,对于部分规模较小的采购单位来说,为了设置机构而设置机构,弄得机构虚设,人员无事可做,造成巨大的浪费。如果单位的大多数项目执行的是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机构的设置太过“花哨”没有必要。与此相比,确定责任人的作用更大一些。
采访中,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刘恒斌十分认同这一观点。刘恒斌告诉记者,采购单位确定责任人非常重要,一旦有项目需要委托给采购中心操作时,如果没有总负责人把关,出现问题会比较难以沟通。
制度构建要合理
在各地采购单位纷纷为责任制度建设头痛时,一些中央单位已开始了较好的尝试,其中不乏责任制度建设比较完善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就是其中之一。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人员介绍,早在1999年,中央国家机关开始实行政府采购改革试点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就意识到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不仅成立了专门的机构负责大宗物资采购,而且在机构内部实行责任人制度,对采购工作承担责任并进行管理。到了2005年,中央国家机关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工作也全面铺开,针对政府采购的流程和环节,迅速完善各种机构的设立与人员的认定。包括成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局的政府采购工作;成立政府采购处,负责采购的具体事务;成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政府采购的管理与协调。此外,为了将各部门的责任落实到位,国家知识产权局监察办公室也加入到政府采购行列之中,负责对整个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在工作中,只有制度到位、人员到位,才能做到职责到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菊芳一语道破制度对于落实责任的重要性。对于整个体系的建设,刘菊芳曾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说过这样的话:“首先,领导重视是所有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在整个制度的建设过程中,各级领导给予高度重视与支持是关键;其次,要落实责任,就要有敢于承担责任的责任人以及有效的监督机制。”
记者了解到,在这样完善的制度约束下,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政府采购工作做得一年比一年出色。
短评:
从用觉悟规范到用制度规范
曾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位中国人问一位美国人:你们国家为什么贪污腐败案那么少?是不是因为美国人的觉悟都很高?这位美国人回答:并不是美国人的觉悟高,是因为美国的制度建设非常严密,让想腐败的人无处下手。
一个简单的故事说明制度建设何其重要。一直以来,中国人都习惯以“觉悟”论英雄,强调用教育来感化人,过于重视个人觉悟导致在很多大事件中,都忽视制度的作用,更忽视了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
目前,除了部分采购量比较大的单位外,众多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都挂靠在其他部门,工作人员对责任的担当也主要依靠自觉性,这种现状导致的诸多问题已经显而易见。现如今各地财政部门鼓励采购单位开展责任制度建设的行为应该得到鼓励与支持。他们深知,要解决这些问题,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建立制度,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工作。
建立完善的采购单位责任制度,完成从用觉悟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到用制度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转变,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才能得到实质性进步,也才能推动整个政府采购工作向前发展。
上一篇:金融危机对政采监管的启示
下一篇:我国加入GPA利大于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