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度宽松政采环境 “破题”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下)
常州市中小企业是全国和全省中小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越快,对社会的贡献也越大。为了立足自身优势,促进本市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和壮大,政府采购工作应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扶持办法,使本市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到政府采购市场的竞争中,用质优价廉的产品和服务在政府采购市场竞争中取胜。为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功能,特提出如下建议。
加快建立扶持制度
本地中小企业虽然对常州本市的作用很大,但目前与大企业同台竞技,在各个方面都处于劣势。建议由政府确定需要重点扶持的产品,特别是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并与企业解决就业人员、上缴职工社会保障基金、残疾人员安置等挂钩,试行优先或定点采购办法。
试行优先采购办法 2008年,常州市根据部、省规定制定了《常州市节能环保产品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给予了中小企业“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政策支持。“节能清单”制度的实施证明,这些优惠政策对企业的帮助很大。为此,建议由政府部门确定可以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内的本地产品,特别是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制定“目录示范清单”,采取优先采购办法,采购预算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原则上授予本地中小企业;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除特殊项目外,在本地中小企业与其他企业同时参与政府采购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将政府采购合同授予本地中小企业。
试行定点采购办法 目前,《政府采购法》以采购目录与采购限额来界定政府采购的方式,无形中将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既不在采购目录内又不在采购限额以上产品、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排除在政府采购之外,客观上减少了运营规模普遍偏小的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机会。因此,建议每年由市政府确定哪些企业的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需要政府采购的支持,采用定点采购的办法,通过招标确定进入政府的采购示范清单,进行协议供货或实物配置,为这些企业提供政府采购市场。在招标投标的竞争中,为社会信誉良好的优秀企业提供额外的加分,培育本地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市场。采购人采购时,凡是使用财政性资金且属于政府采购示范清单的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原则上定点采购,给予本地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积极扶持。
试行份额采购办法 没有一个规定的参与比例,本地中小企业很难真正参与进政府采购中来。在美国,《小企业法》规定,“在联邦政府采购中,必须保证小企业获得23%的采购份额”、“所有预算不超过一万美元并属于小额购买的政府采购或服务合同必须留给小企业”。《购买美国产品法》规定,在政府采购项目的国外报价中,只要美国中小企业的报价不高于外国供应商报价的12%和本国大企业报价的6%,即可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订单,这些法定数据成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有力保障。
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已明确规定,具体比例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为此建议:一是由政府明确本地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数量和份额,向本地中小企业购买商品或者服务,特别是购买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二是对于单项采购或某一类采购部分,全部预留给本地中小企业,或在采购响应文件中明确或承诺将部分合同分包给本地中小企业实施。
降低门槛,创造机会 政府采购项目数量多、金额大,如果本地中小企业能够通过正常竞争渠道争取到政府采购项目,对于本地中小企业的经营发展是非常有利的,也有助于提高产品的可信度。所以,在政府采购制度的完善过程中,要考虑降低本地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门槛,在一些采购过程中,让他们与大型企业有一个平等的竞争机会。
政府采购一般以通用类产品为主,而这些通用类产品的市场份额往往被几大品牌占据,实际上只要满足公共需求即可,不一定非要大品牌。《政府采购法》要求实现供应商的无限制进入,在招标(谈判)文件中对注册资金、技术水平的门槛设置不需要太高,要淡化企业注册资金的概念,降低政府采购的门槛,更不能通过不正当的理由限制任何具备投标资格企业的公平参与权。
《公司法》也明确降低了对注册资金的要求,这些因素完全有理由淡化注册资金数量要求,为本地中小企业公平竞争创造机会,只要本地中小企业具备《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规制度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要求,就可以参与政府采购,享受和品牌企业相同的待遇,从而鼓励本地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积极性。
加快出台配套措施
在立法层面,相关部门应从中小企业的认定和扶持的标准、份额等方面,研究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制度办法,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措施,增加政府采购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为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提供实践指导,形成支持激励中小企业的良好环境;在法律层面,应设立专门的政府机构赋予帮助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职能。
此外,我市政府也应积极搭建平台,加快出台扶持本地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配套措施。
政府部门要积极引导 政府部门一方面要采取积极、科学的扶持措施,支持本地中小企业加强研发工作,激发企业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另一方面还要在政策导向、制度约束和舆论引导等方面给予进一步的支持和引导。在制度办法出台的基础上,加强企业产品特别是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的宣传和指导,鼓励本地中小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改进服务、创建品牌,帮助企业在节能环保、自主创新等方面做出成绩,争取在政府采购中享受加分优惠。
同时,引导大企业从中小企业选购配套件和零部件,鼓励大企业将有关产品和零部件委托给中小企业生产,带动和促进本地中小企业发展。
此外,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或产品推广展示会,扩大信息传播面。利用宣传平台和培训机会,结合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市委办《关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宣传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转变采购单位的观念,增强使用本地产品的自豪感与荣誉感。
采购单位要转变观念 采购本地产品离不开采购人的“热情和包容”,为此,采购单位要充分认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意义和重要性,转变思想观念,增强使用本地产品的自豪感与荣誉感,从大局出发,在技术标准、质量等级、服务水平等方面基本相当的条件下,只要满足公共服务的需求,就可优先采购本地产品。
管理部门要宣传政策 在认真制定相应的优先采购和定点采购制度办法,增加本地企业的中标几率的基础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还要积极做好政策规定的宣传工作,帮助企业及时了解政府采购的有关政策规定。
代理机构要制定条款 中小企业的成长潜力,需要用户的使用和支持,政府采购给中小企业产品的应用机会越多,中小企业的成长速度就会越快。这种应用不仅仅使中小企业获得足够的资金,在企业的项目经验和技术实力方面也会有快速的提高。因此,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制定加分规定等优惠倾斜条款,增加本地中小企业联合体投标的机会,鼓励本地中小企业产品特别是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进入大型项目和垄断行业的采购体系,将其拆分成若干个标项进行采购,对于不宜拆分的标项,可由两个或以上的本地中小企业供应商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投标,积极为本地中小企业参与竞争创造有利条件。
创建平台,减轻压力 为解决中标的中小企业贷款困难和投标负担重等问题,我市政府采购部门可与银行共同搭建政府采购合同抵押贷款平台,积极鼓励本地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减轻企业的投标压力,借此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从而促进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有效发挥。
加快建设诚信体系 诚信,顾名思义既要诚实,又要守信用。诚实信用原则兼具道德性规范和法律强制性规范的双重特点,《政府采购法》把诚实信用作为一条基本原则,做出明确规定,充分说明诚实信用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重要性。为此,需要政府部门加强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包括制度措施、政策措施、激励措施、处罚措施等,促进诚信制度的落实。中小企业要想在政府采购市场上站稳脚跟,就必须诚实守信,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标准提供相应的商品、服务和工程。如果违反诚信原则,政府部门除了惩处外,还将追究企业的责任。逐步建立起一支优秀的政府采购供应商队伍,进而促使优质的本地中小企业有更多的机会成长起来。
当然,除了各方合力扶持外,企业应该首先从自身做起,在产品研发、质量水平和服务能力等方面不断努力并要有长远的计划,加强学习,苦练内功,努力提升企业资质,拥有“预测、预警、预案”能力,用产品说话,以实力立足。同时,可试行网上申请、在线联系、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进行产品的宣传和推广,多渠道关注和了解政府采购市场信息,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投标。
上一篇:理顺两法关系 构建统一法律体系
下一篇:制定国货标准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