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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原因导致“价格高”错误认识

作者:潘和胜 应晓峰 发布于:2009-09-23 14:4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节约财政资金是政府采购工作的职能之一。由于政府采购工作在金华市实施的时间不长,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还不太了解,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传闻政府采购价格高。事实果真如此吗?最近,通过对浙江省金华市政府采购市场的调研,我们对有关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发现反映的问题基本上是主观臆测,严重扭曲了客观事实。部分采购人认为政府采购价格高,主要是因为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对协议供货认识不清

  为适应那些零散、常用、小批量的采购需求,我市对小汽车、空调机、传真机、电脑、复印机等通用商品实行协议供货方式采购,即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对每类产品选定若干个中标品牌型号,每个品牌又确定若干个不同的供应商。协议供货价为有效期内的最高限价,采购人有采购需求时,在最高限价内直接与供应商协商确定成交价格,签订采购合同。可是很多人以为协议供货价就是采购单位的购买价格,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以协议供货价购买了商品,殊不知采购人与协议供货商是可以在协议供货价的范围内自由竞价的。

  时间差别及促销原因

  市场价格随时间变化而变动这是很正常的,有些商家为了促销在一定时间内也会进行降价,时间过了就恢复原价。如果对政府采购商品是在不同的时间段进行比较,那么比较的标准就不统一,也没有可比性。

  库存商品进行特价处理

  有些商家会将库存商品以促销特价商品名义进行降价。如我市某新闻单位在2006年以21.75万元采购了一台帕萨特领驭1.8T小汽车,这个价格已低于同期市场平均价,而同期有瑕疵的帕萨特领驭1.8T库存车只需21.45万元。

  配置差别

  同一种类商品配置高相对应价格往往会高一些。如2007年12月市交警支队通过政府集中采购购买了158台诺基亚N72警务通手机,每台手机在标配的基础上增加一块电板一个皮套,另加五个备用机,还需为手机安装警务通专用软件,这种项目就不能与单纯的标配手机价格进行比较。再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的电脑产品要求提供维保三年(个人购买电脑是维保一年),且需是商用机。商用机的质量比家用机要稳定,如联想电脑商用机有平均无故障率10万小时的要求,而家用机是没有这项要求的。

  打包原因或不平衡报价

  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有些单位将很多种商品打成一个包进行采购,由于同一包中的货物是很多商品混合在一起,政府采购后整包的中标价可能较低,但不排除包中个别商品的货物价格较高。如市高级技工学校于2005年7月份采购了一批教学用具,包含有公寓组合床、高低床等十来种商品,最后采用询价的方式以28.66万元的最低价成交,其中高低床为345元每张。事后,市高级技工学校又自行采购了30张,单价为305元每张。市高级技工学校据此就认为政府采购价格高。这样来评价是不准确的,因为整个项目中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其他商品是远远低于市场价的,否则他也不可能以最低价中标。

  规模数量差别

  某些供应商会针对全国或全省某一系统(如公安、银行)员工推出一个特定价格。由于其规模数量非某一地政府采购数量可比,在一定时期内个别商品价格会比政府采购价格低。如前几年,上海通用汽车公司针对全国建设银行员工推出了别克凯越8%的优惠费率,就比政府采购价格低,目前该活动已取消。

  其他原因

  如个人购买商品一般不要提供正式发票。另外还有一些供应商先压低价格,提供产品时以次充好,如我市某局于2006年购买了2台电脑,他们从非协议供应商处自己购买了比协议供货代理商更便宜的产品,但电脑使用过程中一直出现难以处理的问题,市采购办接到反映后联系了杭州总经销商和维修人员进行了现场查看,该电脑在购买时安装的是盗版软件,致使运行出现故障,而正版软件与盗版软件的差价是几百元。

  通过核查,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政府采购的实际成交价是市场的中低价位,低于市场平均价。所谓政府采购价格高的指责是依据不充分的,也是非理性的。(作者单位:浙江省金华市公共资源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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