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的“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是社会集团购买的主要内容,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加强公共支出管理的一种手段,也是政府的一种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措施。政府采购的实质是将财政支出管理与市场竞争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是利用商业管理方法来管理政府公共支出的一种基本手段。
古代有原始形态的政府采购
现代意义上的政府采购起源于西方发达国家,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对于我国来说,该制度是一项新兴事业,正处于成长、摸索、发展阶段。
但如果按照广义的政府采购定义,我们会发现,我国西周时期就有了政府采购的原始形态,并在以后的历史进程中不断地发展演变。
在我国漫长的古代社会中,政府实物性财政支出需要主要通过纳贡和赋税来满足,但并不是所有的实物都可以通过贡税来取得,有一部分支出所需的物资通过政府在市场上直接采购来满足。这可以说是政府采购的原始形态。
西周采购市场滞销物品
在西周时期的三百年间,我国的工商业发展已达到一定的规模,政府为了稳定经济,在市场上收购一些多余的物资,既可以用于财政支出,又可以用于调节物价。《周礼·地官·廛人》记载:“凡珍异之有滞者,敛而入于膳府。”意思是:“管理市场的官员大量低价收购积压的珍禽异兽,集中到膳府。”这是古代王朝行使政府职能,采购积压滞销“物品”的开始,这样既解决了商品积压的问题,又降低了膳食成本。
另据《周礼·地官·泉府》记载:“泉府,掌以市之征布(币),敛市之不售、货之滞于民用者,以其贾买之,物褐而书之,以待不时而买者,买者各从其抵。” 主要意思是:管理市场税收的泉府把市场上滞销的货物买下,以等待有买主时再卖出去。这也是通过政府采购而促进流通的办法。
汉朝成型的“均输制度”
春秋战国时代,政府购买行为日益影响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太平御览》记载:“秦始皇四年七月,立太平仓,丰(粮食丰收)则籴(买入),欠(粮食歉收)则粜{卖出},以利民也。”而真正的政府大量采购――均输制度,始于汉代。
《汉书》记载:“诸官各自市相争,物以故腾跃,而天下赋输或不偿其僦费,乃请置大农部丞数十人,分布主郡国,各往往置均输盐铁官,令远方各以其物以异时商贾所转者为赋,而相灌输”。
在传统纳贡制度中,各部门在各地争购物资,导致物价昂贵;而各郡国向中央输送贡物,因长途运输,有的运费超过原价。均输是官府把各地贡物运到卖价高的地方出卖,钱交给中央或购买所需物资。
后汉时,均输平准的对象已由粮食扩大到所有货物,采购的时间、对象相当复杂。《后汉书》记载:“开委府于京师,以笼货物,贼则买,贵则卖,是以县官不失实,商贾无所利,故日平准。”还设立“常平仓”进行实物周转。
在宋代实行市易制度,“选官于京师置市易务,商旅物货滞于民而不售者,官为收买。……赐内藏库钱一百万缗为市易本钱。”以后历朝历代都有此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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