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理论探索-政府采购信息网

评审专家须强化五种意识

作者:刘允中 发布于:2009-10-26 15:1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在当前形势下,如何规范政府采购评审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质量,推进政府采购事业健康发展?笔者认为,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培训,强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五种意识”,很有必要。

  学习意识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平时加强自身专业知识学习固然重要,但决不能忽视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评审程序等方面内容的学习。只注重专业知识学习而忽略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学习,在政府采购评审过程中就很难按照评审程序和有关要求进行评标;只注重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学习而忽略专业知识学习,在政府采购技术标的评审过程中会显得捉襟见肘,从而影响评审质量。同时,作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还要与时俱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和政治理论水平。要经常学习《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及相关配套办法,特别要及时学习国家新出台的相关制度;并且应熟悉和了解当地政府出台的政府采购有关制度和规定。只有熟悉和掌握自身专业和政府采购业务两方面的知识,同时又具备很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才能算得上一个合格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责任意识

  所谓强化责任意识,就是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项目评审过程中,从始至终都要恪尽职守,认真做好评审工作。这是最起码的责任,也是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最基本的要求。比如,评审人员起草评标报告,如果甲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必须作为无效投标,那么,这个无效标的原因无论是重大漏项还是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有重大偏离等等,都要在评标报告中体现出来。如果遇到供应商质疑或投诉,可以查阅档案,一目了然。所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对待评审工作必须有责任心。如果在评审工作中敷衍了事,想当然地评标,那只会给工作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在评标过程中,由于个别评审专家的责任意识不强,导致项目采购失败,甚至投诉的情况确实存在。

  法律意识

  在评审工作中,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要坚持依法评审,按程序评审,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标办法进行评审。这就要求在评标过程中把握好“度”,根据评标办法,该哪家供应商中标就由哪家供应商中标,不能因为这家供应商是最高价或是最低价。不过,要防止进入一个误区,即提高财政资金的效益是政府采购追求的一个目标,但不能把提高资金效益简单理解成节约资金,导致在评标中不按照评标办法进行评审,而是谁的价格最低谁中标。要明确价格再低,如果不符合采购要求和评标办法的规定,也是不能中标的。因为,如果光追求节约资金,让那些极不合理的低价供应商中标,就很可能导致项目质量低,留下“后遗症”。总之,依法评审就是按照法定或者既定的规则进行评审,评选出最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和评标办法规定的供应商。

  廉洁意识

  《政府采购法》的立法宗旨之一,就是促进廉政建设。政府采购领域也是近年来纪委监察部门治理商业贿赂、惩治腐败的重点领域之一。因此,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一定要强化廉洁意识,不接受服务对象的吃喝宴请,不接受服务对象的好处,排除一切干扰,做到廉洁评标、公正评标,不做有损于国家利益的行为,切实保护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良好形象。平时,要注重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学习有关法规政策,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廉洁意识,不做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事情。

  服务意识

  政府采购是一项服务性很强的工作,其核心就是服务,为政府采购当事人服务,为政府采购事业服务。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是整个政府采购工作的一环,同样要做好服务工作。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来说,认真履行评审职责,做好评审工作,评选出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不断提高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质量和水平,就是最好的服务,必定会受到采购当事人的欢迎和好评,必定能不断推动政府采购事业迈上新台阶。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