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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社会代理机构 关键在管人

作者:杨大威 发布于:2009-10-28 13:1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规范社会代理机构管理系列报道(四)

  规范社会代理机构 关键在管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国办35号文件)中指出,“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对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等从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和执业考核,推动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职业化的进程。”明确提出了应建立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制度,而本月底将进行的首次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更是让不少业内专家呼吁应尽快将政府采购的执业资格制度建设提上日程。

  国际关系学院公共市场与政府采购研究所副教授赵勇认为,行业化管理是个必然的趋势,当前政府采购社会代理市场之所以存在众多违规现象,和一些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差、操作水平低分不开。因此在规范社会代理机构管理时要重点关注对“人”的管理,应尽快推行政府采购的执业资格制度,在监管部门正常的监管外再加上行业管理,使从业人员能够自我约束,从而提高整个代理队伍的水平,规范代理行为。

  山东“大考”从业人员成效明显

  2008年,山东省对社会代理机构“统考”的做法在业内引发了热议,山东省财政厅将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和其从业人员的考试结合起来。考试合格的人员,省财政厅将为其颁发合格证;一旦考试不合格,财政厅将取消其参加开标、评标活动的资格,并对其进行业务培训,培训结束后将重新组织考试。对从业人员考试合格率低于70%的代理机构,除对考试不合格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以外,还将暂停该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直至合格比例达到要求。

  这次“大考”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首次考试后,山东省财政厅就暂停了92家考试不合格和50家未参加考试的代理机构的代理资格,这些代理机构随后进行了补考,但经过三轮考试,最终仍暂停了70多家代理机构的代理资格。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这次“大考”,很好地规范了社会代理市场,以前经常有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一知半解,接到了项目后才打电话到监管部门询问项目该怎么干,考试后这样的电话基本没有了,“通过考试,他们都加强了学习,对基本的操作都比较熟悉了。”

  社会代理机构自身对这次大考的效果也非常赞赏,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工作人员冯美娜表示,考试的题虽然不是很难,但要是不好好复习,还真是通过不了,“不过话说回来,只要通过了考试,应付日常的政府采购操作基本没有问题。”

  执业资格认证有利于代理机构管理

  不少业内专家都对山东省的这种做法表示赞赏,认为其是对实行政府采购执业资格制度的一种有益探索。他们普遍认为,很多政府采购社会代理中的违规现象都是由于从业人员不了解、不专业甚至刻意违规造成的,因此应把对社会代理机构的管理和对其从业者的管理结合起来,尽快推行执业资格制度,使社会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

  知名政府采购专家、中国财经大学教授徐焕东表示,政府采购是一件不简单的事,它涉及到多个领域,政采从业人员应该具备法律、采购操作实践、采购学、市场价格需求、供求资格等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但现在从业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有些基本不能适应需要,因此推出“采购师”制度,对社会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非常有必要。他认为,执业资格制度应包括晋升、协调制约、淘汰等一整套机制,比如可以将招标师的级别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按照其工作业绩和职业操守来晋级,使从业人员形成自我约束,并通过自身努力来晋级。

  赵勇表示,实行执业资格制度,持证上岗对社会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约束是显而易见的,以前有些从业者之所以“乱来”,是因为他们有恃无恐。持证上岗后,操作项目的质量和公正度将直接和其个人利益挂钩,关系到其能否拿到更高的资质,违规操作的话甚至可能会丢掉资质,失去“饭碗”,因此必然会对其形成威慑。

  执业资格制度需要培训做支撑

  在提到执业资格制度的建设时,国办35号文件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加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职业教育、法制教育和技能培训,增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采购的观念,建立系统的教育培训制度。上海市财政局专职法律顾问王周欢表示,政府采购涉及多行业多领域,因此要提高社会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水平,实行持证上岗,培训必不可少。而在北京、江苏、内蒙古、甘肃各地,针对社会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也纷纷展开。

  4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举办了第三期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班。对自治区43家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进行了包括法律法规、工程采购、招标文件编制、政策功能发挥等内容的系统培训。培训后还进行了考试,并对通过考试的人员颁发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王扎拉表示,确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格把关,业务要精通,更重要的是人品好、素质高,要选择优秀的从业人员来保证项目的安全。通过这样的培训,可以大大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水平。

  为规范学习和培训,江苏省财政厅特意出台了《江苏省政府采购人员学习和培训暂行办法》,根据规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每三年累计完成规定学习和培训任务的人员总数不足90%的,不予办理其资格证书期满后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的延续手续;或提请财政部不予办理其资格证书期满后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延续手续。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吴小明表示,培训既是对社会代理机构的一种约束,也是对其从业人员的一种约束,力争通过培训的方式,提高社会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操作水平,使其能够熟练地操作政府采购项目。

  王周欢曾参加过江苏对社会代理机构的培训,他表示,江苏的培训内容既包括法律法规,又包括操作实务,针对性很强,可以切实提高社会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整体水平。他表示,行业管理是一个发展趋势,因此,各地应加大对社会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专业水平,为下一步实行执业资格制度、持证上岗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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