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 提高信息统计质量
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是指通过对固定时间段内政府采购各项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来反映一个地区,一个单位政府采购的执行情况,是政府采购工作情况的综合反映。认真组织做好政府采购信息的管理和统计工作,对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增强决策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以及推进国库制度和预算编制改革、对各项原始数据的定量和定性分析,总结经验和教训,以得出合理的结论,为政府采购微观管理服务、为宏观调控的科学决策服务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政府采购信息中的各项统计数据,是对政府采购各项基础业务工作状况如何的检验。通过信息统计,不仅可以掌握当地政府采购总体规模,了解政府采购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而且还可以通过采购规模的纵向和横向比较,了解总量与历史同期比较增长或减少的幅度,与其他地区比较存在的优势或差距;通过资金节约率的比较,考察政府采购效益;通过集中支付率,掌握集中采购金额和分散采购金额各占总量的比例,了解政府采购的效率。
政府采购制度是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由于信息统计中反映出来的政府采购的数量、品种和频率,影响着财政支出的总量和结构,反映一定时期的财政政策,并能够通过一定的政策调节经济周期,起到调控国民经济总量和结构的作用。同时,还能体现政府政策意图,以达到一定政策目标。
如何提高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的质量。编制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表,首先应当合法。所谓合法,是指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表的编制,应当遵守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统计法等以及相关的法律制度。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表的格式、填报口径、编制说明都有明确的规定,照理执行起来没有什么问题,但在实际中却存在以下三个问题:第一是货币单位随意确定。以元反映的,以万元为单位的,预算数、实际数货币单位不统一的也有。第二是报表项目和内容任意增减。如有的地方以政府采购总量少为由,对用不到的项目一律删除;相反,一些地方认为业务特殊,而任意增设项目。第三是选用格式错位等等。
信息统计报表中的数据、内容不真实是绝对不能出现的,可以说从根本上否定了编制统计表的意义。具体体现在统计数据不真实,进一步分为统计依据数据不实引起的不真实和直接更改调整统计数据导致的不真实两种情况。信息统计报表要求要准确,统计报表不准确,就无法谈统计的质量。从形式上主要表现为数字错误和文字错误,容易导致使用者分析、决策错误;从性质上表现为编报依据错误和加计错误,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从关系上表现为表与表之间错误以及前后期数据比较关系错误。从实际工作来看,完整的信息统计报表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包括:第一,内容不完整。如只编报表,不写情况说明和分析。第二,形式或编制手续不完整。如装订不规范,不编页码,没有制表人、负责人签章,漏盖公章,不表明统计所属期间等。第三,信息披露不完整。只对好填、会填的填,工作繁杂的不愿填或不会填。造成完整性欠缺的主要原因有:一是统计人员专业素质不强,对自身的要求不高。二是填报单位的控制不严。对数据是怎么出来的,有多少影响,关心不够。三是尚没有可操作的规范或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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