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公开 确保绿色采购成效
在既有的环境和条件下,集中采购机构能发挥多大的作用?做出多大的成绩?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给出了自己的精彩解答:采购规模不断攀升、外部环境和谐融洽、机构建设良性发展。没有抱怨,敢于坚持,融勇气与智慧于一炉,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督齐头并进……本文虽然讲述的只是绿色采购工作,但折射出了天津市采购中心全面工作的精髓。
第五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获奖论文选登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陈燕平
政府绿色采购最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由德国、日本等国开始实施,近20年政府绿色采购的快速发展使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政府绿色采购是推进环境保护、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非常有效的途径。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扶持下,对财政资金预算下绿色采购的执行进行了探索。
学透绿色采购政策 主动服务各方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其10年发展历程中,结合政府采购执行机构示范基地及政府采购主渠道的定位,坚持绿色采购理念。一是以贯彻法规为主线积极发挥绿色采购的导向作用。对于国家出台的每项政策,首先做到自身学懂学透,融会贯通于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之中;重视对国家相关环保政策、法规和标准的学习,并与政府采购工作实践相结合;以绿色采购理念为指导,贯彻和落实《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等国家政策。二是用政府采购制度的执行成果服务于财政预算管理,做到“三个主动”:主动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汇报执行工作中的问题和难题,有问题勤沟通,有需要多配合,营造“管采和谐”的氛围;主动向财政预算部门提供采购预算执行及所需产品的价格情况;主动向采购人反馈采购项目执行情况分析。为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供参考依据。三是发挥主渠道和示范带动作用,为全市各级采构工作的协调发展做贡献。充分运用中心电子采购平台,主动加强对市级采购人、政府采购同行,特别是区县政府采购中心的服务,带动政府采购执行工作依法、规范、健康发展。
协议供货只限节能环保清单产品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集中采购机构是政府采购制度的法定执行机构,在国家和天津市现有的法律框架下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对绿色产品的扶持力度。比如,酌情提高节能或环保评价指标的分值比例,以直接提升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的竞争力;同时自觉加强对绿色采购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政府绿色采购氛围,积极引导市场和社会大众,扩大绿色采购和绿色消费,充分发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导向作用。
天津市采购中心在落实政府绿色采购程序中采取了如下做法:一是将协议采购与绿色采购挂钩。在采购中明确了环保节能产品、自主创新产品、民族产业产品和中小企业产品在采购中的优先权,对这四类产品采取额外加分制,突出这四类产品的采购优势。二是严格准入条件,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明确规定协议采购中只允许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包含的产品。并将供应商产品的更新周期缩短为一周,以便采购到最新、最环保的产品,保证了采购的绿色产品的性能。
172道工序 三级联动管理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在采购过程中采取“全公开、全透明”的执行原则,树立科学管理理念,逐步摒弃落后的管理方法,大力推进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增强了采购人对委托采购中心进行采购的积极性和信心。
完善管理标准,规范采购程序。“用制度管人,按程序做事”是我们始终坚持的理念。中心于2006年引入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将采购工作的程序从受理委托、需求论证、标书制作到评标、合同执行等各个环节全部纳入质量管理体系,做到工作有标准,执行有程序,过程有记录,考核有依据。结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中心2008年进一步制定了《各业务部门工作流程指南》、《采购业务关键环节复核制度》等近十项管理规定,系统中设定了172道工序,作为执行标准和自我管理工具,并全部明确了相应的时限要求和操作规程。用制度约束行为,按规范实施采购,使各项业务工作更加有据、有序、有力。中心还着力规范绿色采购程序,对于国家有要求的产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环保规定和绿色清单,提高绿色产品的采购效率,为采购人节约了采购资金。
加强培训,提升核心竞争力。中心提出项目负责人“要像专家一样专”的目标,创造“有为有位、奖惩分明、竞争有序”的工作氛围,采取了外部培训和自我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安排中心员工进行相关采购政策、环保政策学习,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对员工进行绿色采购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绿色采购意识;结合实际,组织优秀员工交流工作经验,统一操作手法,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了员工整体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对政府采购政策、绿色采购政策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提高了评标现场组织能力和对疑难问题的判断、分析、处理能力。从效率、创新、学习、规范、服务五个方面开展员工星级评选活动,提高中心的核心竞争力。
强化环节制约,加强联动管理。按照“合理分工、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采购工作的业务流程,中心设置了信息资源部、招标部、评标部、采购执行与评估部、内审部等五个部门,组成“互相督促、协作有序、执行有力、运转高效”的工作链条,形成中心管理、部门管理和员工自我管理三级联动管理。每天利用半小时的晨会时间进行业务讨论、案例分析。该管理模式与个人及部门绩效挂钩,有效增强了员工的自我管理意识,提高工作质量。
加强队伍建设,打造健康和谐的绿色采购队伍。精心营造了想干事、敢干事、会干事、用智慧做事的工作氛围,“朝气、和气、正气”的特色文化增强了全员的事业心和归属感。同时,中心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满足年轻人成长中的新需求:每月组织一次集体活动,定期开展业务知识和综合素质培训,鼓励大家攻读更高层次的学历……增强了大家对中心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也激发了大家做好政府采购事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热情和信念。
公开关键环节 全透明接受监督
天津市采购中心始终坚持服务与监督并重的原则,敢于在服务中接受监督、听取意见、自我否定、持续改进,做到“七公开、四提醒”,让采购当事人见证采购过程的规范和公正。遵循了公正、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使绿色采购的法律法规在政府机构得到实施,并使执行过程得到有效的监督。
一是公开采购需求及实质性条款的制定依据。在受理采购项目的第一时间,将采购人的需求“原汁原味”上网公布,其中设定的实质性条款还要公布制定依据予以说明。供应商如果认为具有排他性内容可提出书面意见,中心在组织论证时将意见提交论证专家及采购人。对于确有排他性条款的,若采购人不做调整,中心绝不发标。二是公开评标现场和评标过程。我们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投标人可派一名代表作为社会监督员进入评标现场,按照一定规则对评标过程进行监督。评标结束后,社会监督员须出具书面监督意见,并现场向全体供应商公布。三是打分结果公开。由评委会现场向所有供应商公布打分结果及排序情况,其中客观分结果由供应商复核确认。对评标结果有疑问的供应商,也可公布其各因素得分。严格按照清单对绿色产品的要求,确保绿色产品的采购符合规定要求。当出现由于一名专家或用户倾向性打分导致评标结果显失公平的情况时,评委会可采取取消其打分结果或采用投票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处理方式。四是采购结果公开。采购结果确定后,采购中心依法将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价格、评审专家、监督委员等信息通过外网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五是合同验收过程公开。每个项目实施现场验收之前,中心都要提前在外网发布验收信息,邀请该项目落标供应商报名参与合同履行验收工作。其中参与验收的各方一律留下书面意见并在网上公布。六是质疑复会过程公开。对于出现质疑的项目,邀请原评委会成员参与复会的同时,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只要不是当事人)也均可现场参与复会全过程,并发表监督评判意见。七是公开供应商的不诚信行为。对于出现不诚信行为的供应商,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做处理决定之前,中心首先在不加任何议论和判断的情况下,将供应商的真实情形在网上公布,对其之后做出的整改措施也在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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